慈溪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07-07 10:50?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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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慈溪市财政局
    机构职能:

    慈溪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促进地区发展的经济政策,提出贯彻宏观调控政策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政政策。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

    (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市本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制定镇级财政(财务)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全市镇级财政(财务)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推广应用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六)牵头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全市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应用,做好政府采购对外相关工作。

    (七)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负责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相关工作。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做好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相关工作。管理国有企业财务。

    (十)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管理社保基金收支和保值增值工作。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政策。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市本级政府投资预算和市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表。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等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

    (十三)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指导推进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15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方式: 0574-63837009
    监督电话: 0574-12345
    传真: 0574-638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