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4-149388
市住建局
主动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策
BCXD16-2024-0003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4-04-22
2024-04-19
面向社会
慈住建〔2024〕28号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慈溪市弘一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慈溪市租赁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价格咨询说明》[慈弘房〔2023〕(委评)字第183号]为基准,现对我市租赁住房市场平均租金进行确定,并对公租房货币补贴标准和公租房基本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心城区三街道(浒山、白沙路、古塘)租赁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价格为22元/平方米;其他镇(街道)租赁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价格为16元/平方米。
二、公租房货币补贴标准和公租房基本租金标准(含公租房租赁协议配租租金标准和公租房租赁补充协议约定租金标准)按《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开始实施。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的外来务工人员保障家庭(含非慈户籍一线环卫工人保障家庭),按相关公告执行,保障期内货币补贴标准不作调整。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