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299/2023-185458
市发改局
主动公开
文件解读
县级政策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2023-12-29
2023-12-29
面向社会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建设专项管理,确保本地区粮食安全,根据《慈溪市粮食应急预案》以及宁波市政府与慈溪市政府签订的《粮食安全责任书》要求,市发改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该细则。
二、制定依据
(一)《慈溪市粮食应急预案》
(二)宁波市政府与慈溪市政府签订的《粮食安全责任书》
(三)《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3〕84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
细则聚焦建设目标、资金补助和奖励条件、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资金补助、奖励申请的材料和手续和取消补助的情况提出五方面政策:
(一)建设目标:明确了粮食应急供应点、加工点、粮情监测点具体建设目标。
(二)资金补助和奖励条件:应急供应点粮食经营场所不少于40平方米(含仓库),拥有自有房产或租赁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的经营用房等;应急加工点日大米加工能力50吨以上(含50吨)等。
(三)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应急供应网点每年补助1000元,应急加工点每吨每年加工能力补助300元,粮情监测点每项任务补助2000元。
(四)资金补助、奖励申请的材料:应急供应点提供慈溪市粮食应急点补助申请表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应急加工点提供慈溪市粮食应急加工点补助申请表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工能力证明。
(五)取消补助的情况:应急网点和粮情监测点有六种情形的取消补助资格。
(六)其他说明
本细则中所提的“以上”“大于”均含本数。
本细则的实施期限与慈政办发〔2023〕84号文件一致。细则内容由市发改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周栋
联系方式:0574-89591741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