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3985L/2023-185241
市商务局
主动公开
文件解读
县级政策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2023-12-25
2023-12-13
面向社会
慈商务〔2023〕63号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引导商贸企业提质增效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根据《2023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3〕84号)精神制定。
三、主要内容
支持商贸服务业规模化发展、优化提升消费环境、落实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建设、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优。
(一)奖励(补助)对象
慈溪市本级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商贸业单位,其中达到限上贸易业条件的单位必须按要求纳入限额以上贸易业业统计;电子商务政策申报对象为市本级达到申报条件的电商企业或有独立电商业务的工、商业企业。
(二)奖励(补助)内容
1、支持商贸服务业规模化发展
对于首次进限的批发零售餐饮企业(个体户)进行奖励,补助额度为月度新增5万/家、年度新增2万/家。对于销售额和零售额分别达到10亿、3亿、1亿的商贸企业分档进行补助,分别补助为15万、10万、10万。对于制造业分离发展的贸易企业,进行新增进限补助10万元及销售额增量补助。
2、优化提升消费环境
对通过考核验收的夜间经济地标商圈建设项目、智慧商圈项目、“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25万、20万元、25万元补助。对获评的“精特亮”特色街区给予一次性20万补助,对“精特亮”特色街区改造提升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对当年度获评的中华老字号、浙江老字号、宁波老字号单位分档给予补助。对当年度获评的钻级餐饮企业、绿色餐饮企业、绿色商场分档给予补助。
3、落实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建设
对菜篮子应急储备单位、应急供应点和菜篮子生产基地根据《慈溪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进行补助。
4、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优
对销售额(营业收入)分别达到一定规模且增长性良好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按销售额(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经认定的电子商务集聚区、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分别分档给予补助。对考核验收合格的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运营单位给予30万元补助。对考核验收合格的慈溪产业带直播基地(慈溪优品馆)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对新注册的天猫旗舰店、专营店(专卖店)补助1万,京东旗舰店、专营店(专卖店)补助0.5万。
(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慈溪市商贸业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
3、申报政策所需专项资料。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慈溪市,不包括杭州湾地区。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与上年相比,今年的政策作了如下调整变化:
1、扶持力度加大。如对首次进限的贸易类企业或个体户给予补助,月度进限的每家补助由去年的4万元增加到5万元。
2、取消部分政策。取消了引导家政规范发发展补助。
六、实施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七、解读人
2023年慈溪市商贸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郑鸳嫦(支持商贸服务业规模化发展),63968954;
庄耀(优化提升消费环境1、2、3;落实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建设),63968956;王哲辉(优化提升消费环境4-1.2),63968972;
陈攀(优化提升消费环境4-3),63968916;
杨俊(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优),63968925;
朱倍莹(市财政局),63837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