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3985L/2023-185232
市商务局
主动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策
BCXD21-2023-0003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2023-12-25
2023-12-13
面向社会
慈商务〔2023〕63号
有效
各镇(街道)经发办(发展服务办),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市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理中心招商服务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商贸服务业协会、各商贸流通企业:
根据《2023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3〕84号)精神,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2023年度慈溪市商贸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本实施细则的实施期限与慈政办发〔2023〕84号相关政策一致。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度慈溪市商贸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慈溪市商务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3日
word版本请点击下载:慈商务〔2023〕63号 关于印发2023年度慈溪市商贸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