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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0282079232516D/2024-180813
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主动公开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2024-09-30
2024-09-30
面向社会
郑建华:
慈溪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9月9日依法对你户作出了慈政处〔2021〕9号房屋拆迁裁决,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31日作出了(2022)浙02行审35号行政裁定,准予慈溪市人民政府对你户被拆迁房屋实施强制腾空。2022年11月3日,慈溪市人民政府依法实施了强制腾空。
至今,你户尚未选定安置方式并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现因安置房分房工作即将启动,请你根据慈政处〔2021〕9号房屋拆迁裁决确定的两种安置方式,选择一种作为你户的安置方式,并于2024年10月15日下午4点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与慈溪市房屋征收所(白沙路)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约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1058号,联系电话:0574-63975230。若你户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确定选择140平方米套型安置房的,可在安置房分房时参加安置房地块抽签定位。
若你户未在上述时间内确定安置方式并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不影响安置房分房工作的进行,你户将不列入本次安置房分房名单。
慈溪市房屋征收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