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079232516D/2024-180813

发布机构:

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布日期:

2024-09-30

成文日期:

2024-09-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告知书(郑建华)

发布日期:2024-09-30 15:34 信息来源: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郑建华:

慈溪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9月9日依法对你户作出了慈政处〔2021〕9号房屋拆迁裁决,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31日作出了(2022)浙02行审35号行政裁定,准予慈溪市人民政府对你户被拆迁房屋实施强制腾空。2022年11月3日,慈溪市人民政府依法实施了强制腾空。

至今,你户尚未选定安置方式并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现因安置房分房工作即将启动,请你根据慈政处〔2021〕9号房屋拆迁裁决确定的两种安置方式,选择一种作为你户的安置方式,并于2024年10月15日下午4点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与慈溪市房屋征收所(白沙路)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约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1058号,联系电话:0574-63975230。若你户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确定选择140平方米套型安置房的,可在安置房分房时参加安置房地块抽签定位。

若你户未在上述时间内确定安置方式并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不影响安置房分房工作的进行,你户将不列入本次安置房分房名单。

慈溪市房屋征收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