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9013L/2024-179948

发布机构:

新浦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布日期:

2024-09-03

成文日期:

2024-09-0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4-09-03 15:03 信息来源:新浦镇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村镇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负责辖区内环境质量,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4、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发展计划,培育发展市场主体;负责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负责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工作。

5、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6、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城镇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征收、出让)、拆迁和开发等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辖区内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城乡劳动力培训、社会保险(障)、劳动关系调整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各类教育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美化城乡环境。

8、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禁毒、反邪教、帮教安置等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保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9、编制并执行财政预决算计划;统筹各项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负责所属村(居委)和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的指导、监管和审计工作。

10、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委)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1、负责统一协调、按权限管理市级有关职能部门派驻在本辖区的机构及工作人员。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包括: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本级决算、慈溪市新浦镇初级中学决算、慈溪市新浦镇中心小学教育集团决算、慈溪市新浦镇胜北小学决算、慈溪市新浦镇第一实验幼儿园决算、慈溪市新浦镇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决算。

纳入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本级

2. 慈溪市新浦镇初级中学

3. 慈溪市新浦镇中心小学教育集团

4. 慈溪市新浦镇胜北小学

5. 慈溪市新浦镇第一实验幼儿园

6. 慈溪市新浦镇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

二、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31157.50万元,支出总计31157.5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各增加4010.99万元和4010.99万元,增长14.78%和14.78%。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157.5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1157.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660.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496.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14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42.15万元,占43.80%;项目支出17507.28万元,占56.2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157.50万元,支出总计31157.50万元,与2022年相比,各增加4010.99万元和4010.99万元,增长14.78%和14.78%。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914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7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上级补助,决算中包含上级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56.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79%。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87.01万元,增长12.56%。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56.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69.04万元,占8.57%;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2205.42万元,占7.97%;教育(类)支出11634.58万元,占42.07%;科学技术(类)支出1277.83万元,占4.6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69.72万元,占2.7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4.26万元,占7.79%;卫生健康(类)支出3040.70万元,占10.99%;节能环保(类)支出10.00万元,占0.04%;城乡社区(类)支出742.29万元,占2.68%;农林水(类)支出2540.27万元,占9.19%;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877.46万元,占3.1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4.65万元,占0.1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140.3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5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4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上级补助,决算中包含上级补助。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预算为2441.99万元,支出决算为236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差异。

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预算为1995.47万元,支出决算为220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含上级补助。

教育(类)支出。年初预算为9774.09万元,支出决算为1163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3%,主要原因除上级补助外还有对教育事业投入增加的预算追加调整。

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预算为484.36万元,支出决算为127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含上级补助。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预算为170.15万元,支出决算为76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含上级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为1061.52万元,支出决算为215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含上级补助。

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为1182.03万元,支出决算为30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含上级补助。

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含上级补助。

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预算为276.49万元,支出决算为74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含上级补助。

农林水(类)支出。年初预算为817.9万元,支出决算为254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含上级补助。

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为936.3万元,支出决算为87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含上级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42.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797.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44.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3.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21%。与2022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15.91万元,增长35.54%。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3.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3335.61万元,占95.49%;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157.58万元,占4.51%;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93.1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上级补助,决算中包含上级补助。其中:

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35.6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含上级补助。

其他(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含上级补助。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20.51万元,支出决算为20.5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2年度相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19万元,占49.68%,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9.62万元,下降48.56%,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2023年未购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2万元,占50.32%,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05万元,下降9.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19万元,支出决算为10.1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19万元,支出决算为10.19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及派驻本单位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0.3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国内公务接待132批次,累计115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外公务考察及会议培训等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外公务考察及会议培训接待132批次,累计1156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51.49万元,支出决算为18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运行经费支出;比2022年度减少59.99万元,下降24.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1.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6.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5.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1.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1.8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新浦镇组织对2023年度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包括涉密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14个,涉及财政资金24541.36万元,自评覆盖率100%;部门评价项目3个,涉及财政资金3166.9万元。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对慈溪市新浦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总体评价为良好。2.对新浦镇2021-2022年污水纳管治理工程项目总体评价为良好。3.对新浦腰塘垃圾临时中转场地垃圾清运项目项目总体评价为良好。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