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4-180751
市住建局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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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4-09-29
2024-09-26
面向社会
慈住房办〔2024〕2号
有效
根据《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22〕76号)《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甬建发〔2023〕4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历年经各级保障审批机关审核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一类)保障条件且尚未给予实物保障的152户住房困难家庭进行实物保障预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配房源
本次可供分配公租房房源共48套(其中,宗汉街道星光家园9套,坎墩街道人和家园16套,白沙路街道白彭小区宏坚苑23套)。上述48套房屋中,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13套,40平方米至50平方米之间19套,50平方米以上16套(仅限3人户以及以上家庭保障),详见附件1。
二、分配顺序
1.城镇住房救助家庭(含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2.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新)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
本次公租房分配优先保障城镇住房救助家庭(含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其次保障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有剩余房源再对(新)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进行保障。
三、分配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预分配按以下步骤具体实施:
1.申请人凭身份证领取《2024年度慈溪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抽签资格通知单》(领取日期: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领取地点: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68号慈溪市房产管理中心一楼大厅)。
2.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2024年度慈溪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抽签资格通知单》,可在慈溪市房产管理中心安排的时间内自行前往现场看房(现场看房时间另行通知)。
3.抽取“座位号”: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2024年度慈溪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抽签资格通知单》,按到场先后顺序依次抽取“座位号”。申请人凭抽取的“座位号”及时入场,并对号入座。
4.抽取“选房顺序号”:申请人根据抽取的“座位号”,按照从小到大(1号为最小号)的顺序依次抽取“选房顺序号”,抽取结果当场公示并由现场工作人员登记。
5.挑选房源:申请人根据抽取的“选房顺序号”按照从小到大(1号为最小号)顺序依次挑选房源,每个申请人挑选房源限定5分钟内完成,挑选结果当场公示并交由现场工作人员登记,至所有房源挑选完毕为止。
四、抽签选房时间与地点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抽签选房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监督公证
本次集中公开抽签由慈溪市公证处派员到现场进行全程监督和公证。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参与本次实物保障预分配,被委托人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人)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书面委托书(原件)。
2.申请人或其委托人应有序参与本次集中公开抽签,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服从管理,不得随意扰乱正常秩序,不得影响抽签工作。
附件:1.2024年度慈溪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清册.xlsx
2.慈溪市公共租赁住房(一类)尚未实物配租家庭名单.xlsx
慈溪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