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95537395H/2024-180242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监督检查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24-09-12

成文日期:

2024-08-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期)

发布日期:2024-09-12 10:55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5期)》《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6期)》不合格食品信息涉我市3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抽样编号为XBJ24330282308532462的馒头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慈溪匡堰亚凯早餐店制售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慈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制售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食用标准》的要求,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属于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同时鉴于当事人没有发生过相同的违法行为,可从轻处罚,本局于2024年8月15日作出编号为“慈市监处罚〔2024〕91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3060元,罚没款共计3100元。

二、关于抽样编号为XBJ24330282308532897的玉米包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慈溪市宗汉会娟点心店制售的玉米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慈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慈溪市宗汉会娟点心店制售的玉米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食用标准》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本局于2024年8月23日作出编号为“慈市监处罚〔2024〕100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30元,罚款6500元,罚没款共计6530元。

三、关于抽样编号XBJ24330282308532923的油条、抽样编号XBJ24330282308532925的馒头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慈溪市横河陈美小吃店制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慈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慈溪市横河陈美小吃店制售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慈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慈溪市横河陈美小吃店制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制售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标准要求,违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属于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同时鉴于当事人没有发生过相同的违法行为,可从轻处罚,本局于2024年8月07日作出编号为“慈市监处罚〔2024〕93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7元,罚款3000元,罚没款共计3027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