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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2024-09-12
面向社会
慈政办发〔2024〕48号
有效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慈溪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扎实做好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各项工作。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
慈溪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五五”时期是我市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的关键时期。编制好慈溪“十五五”规划,对慈溪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奋力争当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县市域实践排头兵,以慈溪的“稳”“进”“立”为全国全省宁波大局多作贡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省和宁波市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十五五”规划编制主要成果
通过近两年的努力,主要形成三项工作成果,即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重大课题系列研究报告、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和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十五五”时期内外环境形势变化,深入研究事关慈溪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特别是聚焦城市能级、功能布局、科技创新、现代产业体系、内需动力、制度型开放、改革突破、现代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社会建设、资源要素保障等关键领域扎实开展一批前期研究,进一步明确慈溪在新发展阶段的功能定位、目标路径和战略重点,在此基础上起草慈溪市“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为市委起草“十五五”规划建议提供参考。
(二)前瞻谋划“四个重大”。围绕新发展阶段战略重点和发展目标,系统谋划“十五五”时期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等载体抓手,增强规划支撑力和落地性。围绕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研究提出重点功能区块开发要求,培育打造一批创新发展、城市建设等大平台。围绕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研究提出一批标志性工程,同步谋划“十五五”重大项目库。围绕制度型开放、营商环境、要素配置等重点领域,谋划提出一批重大改革举措。围绕推进经济稳进提质、民营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供给、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谋划提出一批重大政策举措。
(三)统筹推进统一规划体系建设。根据市委“十五五”规划建议,高质量编制慈溪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同步开展市级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要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和宁波市部署要求,提高战略性、指导性和约束性,为各级各类规划编制提供基本依据。专项规划要细化落实同级《纲要》和上位规划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制定细化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完善市级专项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衔接机制,确保全市发展“一盘棋”。健全规划编制立项、衔接、审查、审批、发布等规划管理制度,统筹制定全市“十五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严格执行规划分级分类审查审批程序。
三、进度安排
(一)规划前期研究阶段(2024年5月—7月)
印发慈溪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市级各部门启动重点专题研究(详见附件),6月中旬前初步梳理提出希望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的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四个重大”)清单,7月底提交研究成果报告(中间稿);7月下旬推动组建“十五五”规划专家委员会,组织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和咨询会。
(二)《基本思路》起草阶段(2024年8月—12月)
8月,启动“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工作,成立起草专班,部署“四个重大”深化谋划工作;9月,提交重点前期研究成果最终报告,形成争取纳入国家、省级和宁波市规划的“四个重大”清单,同步做好与国家、省级和宁波层面衔接汇报;10月,起草形成“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初稿),召开专家学者、企业家、老同志和市级部门座谈会;11月,市政府领导带队分片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镇(街道)意见建议;12月,形成《基本思路》(审议稿),经市政府审定后,报市委“十五五”规划建议起草小组参考。
(三)《纲要框架》起草阶段(2025年1月—市委《建议》出台前)
2025年1月,组织申报并形成全市“十五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建议,经市政府审批,部署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3月,深化开展主要目标指标及重大战略任务、改革举措、工程项目等专题研究;5月,成立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起草小组,组织开展《纲要框架》起草工作,组织各地各部门研究提出拟纳入《纲要框架》的重要指标和“四个重大”;6月—7月,组织开展公众为“十五五”规划《纲要》建言献策活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纲要框架》。同步按照市委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建议》起草工作。
(四)《纲要草案》编制和审议阶段(市委《建议》出台后—2026年初)
根据市委《建议》精神,组织开展《纲要草案》编制工作,形成《纲要草案》(征求意见稿),同步完成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10月,召开市级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会和专家论证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意见,同步做好与国家、省级和宁波层面对接;11月,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汇报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修改形成《纲要草案》人代会审议稿;2026年初,《纲要草案》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根据审议意见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市“十五五”规划《纲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阶段特殊、意义重大,要坚持党委对规划工作的领导,强化编制工作组织推进。市级层面建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规划编制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市规划编制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市发改局牵头负责《基本思路》起草、《纲要》编制工作,专项规划由各责任单位负责编制。市发改局加强对前期研究和规划编制的协调指导,视情组织召开规划编制交流会、培训会、推进会等,强化工作督促推进。市级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方案,高质量完成前期课题研究、“四个重大”谋划、规划编制等各项工作。
(三)深化研究论证。坚持“开门搞规划”,通过一线调研、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企业群众、专家智库等意见建议。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分析“十四五”规划实施有效经验和存在问题,科学研判“十五五”发展形势,确保提出的目标指标科学合理、对策举措切实可行、项目工程支撑有力,以高质量专题研究支撑规划高水平编制。
(四)注重衔接协调。按照统一规划体系要求,按照“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原则,加强规划衔接,确保功能定位、目标指标、空间布局、政策举措、平台项目等重点内容有效传导。持续做好与省、宁波市对口部门的衔接工作,积极争取慈溪重大诉求纳入上位规划,为后续项目审批、资金支持、要素保障提供支撑。
(五)规范编制程序。严格落实规划立项、编制起草、衔接审查、专家评审、审批备案、发布实施等环节机制。《纲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市委常委会会议同意后提交市人大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发布。重点专项和区域规划原则上由规划编制单位组织论证,经市发改局衔接审核后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发布。一般专项规划原则上经市发改局衔接审核后,由规划编制单位发布。未按要求进行衔接审核的规划,原则上不得发布实施。
(六)落实保障机制。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时间跨度大,要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充分保障。各部门须选配政治素质强、专业水平高的骨干力量组建编制团队。市财政落实好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经费。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