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慈溪市家电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参与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1 16:28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4〕26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甬两新办发〔2024〕2号)等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家电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政策。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慈溪市家电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参与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企业报名条件

(一)在慈溪市(含前湾新区)注册从事家电或智能家居的销售企业;

(二)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且达到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稳定的发放和核销消费补贴功能和防范骗补、套补等能力,具备一定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建立相应台帐;

(三)具备配送、安装、调试、维修、收旧等服务体系;

(四)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方相应授权;

(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失信或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六)具备和项目服务机构进行对接的能力;

(七)遵守本次活动规则,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二、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入选后,须与服务机构签订承诺函,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

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一)2024年慈溪市家电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门店名录(附件2)。

(三)企业参与政策适用商品报备表(附件3)。

(四)参与企业承诺书(附件4)

(五)营业执照(含门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简介、23年和24年上半年纳税报表、历史家电类零售销售发票示例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申报端口上传申报材料(网上报名入口 https://www.wjx.cn/vm/mlbSHrt.aspx#),同时将纸质版(两份)邮寄至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6楼;电话:95516-3-4。

(二)部门审核

慈溪市商务局邀请第三方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初审,经审核后第三方向慈溪市商务局出具初审意见,慈溪市商务局再对报请材料进行复审并最终确定参与企业。征集的参与企业资格有效期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一致。

五、参与企业的责任和退出机制

(一)企业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各项审计、营销宣传等工作;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变相提高商品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投诉纠纷,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参与企业采取自愿退出政策,应向慈溪市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慈溪市商务局终止其参与资格,清算资金。参与企业出现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参与资格终止后,不免除其参与政策期间所应承担的责任。

(三)补贴品类根据上级最新政策进行调整。享受补贴的商品出现退货时,消费者支付的款项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不包括补贴资金;企业不得申报该项补贴资金,已获得的补贴资金原路退还。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慈溪市家电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参与企业申请表.xls

   2、企业门店目录表.docx

   3、2024年慈溪市家电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参与企业适用商品备案表.docx

   4、2024年慈溪市家电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参与企业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