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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MB1602767C/2024-179815
市医疗保障局
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2024-08-30
2024-08-30
面向社会
目录
一、概况.........................................................................................................(1)
(一)部门(单位)职责.................................................................................(1 )
(二)机构设置...............................................................................................(2)
二、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2)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8)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9)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9)
四、名词解释..................................................................................................(9)
五、附件..........................................................................................................(13)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发展工作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贯彻落实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3.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贯彻执行动态调整机制、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维护。
6.组织制定并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深化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智慧医保”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
10.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慈溪市医疗保障局单位包括办公室、待遇保障科、基金监管科内设机构。
二、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628.31万元,支出总计628.3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各增加112.00万元,增长21.69%。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其他资金的安排。。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28.3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2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8.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2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53万元,占69.48%;项目支出191.78万元,占30.5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28.31万元,支出总计628.31万元,与2022年相比,各增加112.00万元,增长21.69%。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其他资金的安排;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8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01%,主要原因是上级其他资金的安排。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2.00万元,增长21.69%。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其他资金的安排。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4万元,占1.28%;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41万元,占7.07%;卫生健康(类)支出546.63万元,占87.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29.23万元,占4.6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3.26万元,支出决算为62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01%,主要原因是上级其他资金的安排。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由行政审批中心统一安排。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58万元,支出决算为2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缴费基数的提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2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缴费基数的提高。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93万元,支出决算为1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缴费基数的提高。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38万元,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缴费基数的提高。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98.46万元,支出决算为34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支出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9.82万元,支出决算为191.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其他资金的安排。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5.80万元,支出决算为2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缴费基数的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0.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5.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 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1.40万元,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8.60%,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占5.52%,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安排了因公出国(境)考察工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占63.80%,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0.15万元,下降6.69%,主要原因是历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占30.98%,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0.55万元,增长121.25%,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来慈检查、督查工作等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6.10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95%。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外出考察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取消了出国安排。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公杂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4.2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历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开支内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74.2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历行节约。主要用于公务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0.4%。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累计7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慈检查、督查工作及兄弟县(市、区)来慈学习、交流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方来宾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慈检查、督查工作及兄弟县(市、区)来慈学习、交流接待7批次,累计76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2.09万元,支出决算为3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的增加;比2022年度增加0.80万元,增长43.32%,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3.32%。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慈溪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医保局组织对2023年度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包括涉密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11个,涉及财政资金94.5万元,自评覆盖率100%(以项目个数计算覆盖率);部门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2.单位自评结果详见“市级预算绩效信息”专栏。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指反映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18.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