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法治建设年度计划

发布日期:2024-08-27 15:07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我市深化“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时期。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国家和省、宁波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法治建设计划。

一、强化法治引领,明确责任担当

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继续深入贯彻《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确保党委专题听取并研究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委全年工作计划,并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提升执法队伍素质,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重点学习新修订或新出台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好应急干部网络学院、宁波干部党员学习网等学习平台,持续推动应急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提高。进一步充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认真组织干部参加省应急厅和司法厅组织的各类执法、法律知识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动态更新执法人员信息,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二、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减证便民”,完善“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简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积极落实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的公开。结合《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1〕78号),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根据《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03号)的要求,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废止不适应发展需要、违反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市场主体在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中健康发展。根据《宁波市“预约式”行政指导工作服务指引》(甬综法办〔2024〕3号)要求,及时公布预约电话,为企业提供综合性、预防性的跨部门联合指导,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改正问题。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推进镇(街道)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镇(街道)全面执法委托工作。以全面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推力,健全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建优建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切实提高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持续释放执法效能,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质效最大化,全面提升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水平。

实施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作,健全工作机制,共同研究推动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做实做细,加大非事故预防性处罚和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案卷评查、执法培训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执法活动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四、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打击合力

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开展“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根据市安委办制定的《2024年度安全生产“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对同一监管对象实施不同领域安全生产检查且同时开展的,要以联合协同检查为原则,实现进门一次、查多项事,切忌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群众和基层负担。

五、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法治意识

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明确各科室(中队、下属事业单位)普法职责,实现普法工作与执法、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维护宪法权威,把宪法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把普法融入应急管理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

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不同行业领域、主体对象,多点发力推进“五进”工作落细落实。持续深化“以案释法”等系列活动,扎实推进全民法治意识提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结合线上线下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



慈溪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