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41969155XE/2024-178956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布日期:

2024-08-02

成文日期:

2024-08-0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车建成、陈利权、黄岳洲、唐明秋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市养老事业政策体系的建议》(第6号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民政部门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协同市级相关部门,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建立起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医养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实现“老有所养”向“老有优养”的跨越式转变。结合提案中的相关建议,主要落实以下几方面工作举措。

(一)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协同发展。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市级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为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系统谋划和综合协调,定期调度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各部门各尽其责,抓好任务落实,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是推进机构改革。整合原市老龄健康服务中心、市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组建成立市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中心,为正局级事业单位,委托民政局管理,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承担参与研究、拟订老龄和养老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及养老服务标准,指导推进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管理服务等工作。目前,市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中心共有在编人员10名,编外人员10名,设立综合科、养老服务指导科、老年福利保障科3个科室。同时,老龄工作由卫健局划归民政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全市老龄和养老工作实现协同发展。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即将出台《慈溪市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加强对基本养老服务运行情况的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对镇(街道)督查激励和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同时,建立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和满意度测评制度,定期发布基本养老服务统计数据。

(二)强化政策保障,夯实服务支撑。一是鼓励民间资本。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我市养老服务事业。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享有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同等的税费优惠政策,用电、用水、用气(燃气)等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对产权清晰、管理规范、诚信度高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多种方式融资支持,且有偿取得的土地、产权清晰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抵押贷款。二是整合各方资源。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聚焦单个小区配建用房“零散小”及养老用房不足问题,出台公共服务设施集成落地办法,按400亩或1万人为单元,集中配建公共服务用房,明确养老用房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实施“一老一小”朝夕共守惠民工程、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专项行动,补充或改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老旧小区、未来社区等各类养老服务场景建设,落实无障碍设施等适老化建设要求。目前,中心城区内10个社区“一老”服务场景均完成立项,部分进入施工阶段,计划今年底完成。充分挖掘浒山、龙山等镇(街道)辖区内的存量房屋资源并实施养老服务场所改造提升。三是加强财政投入。建立起与老年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对养老设施建设运营、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予以资金补助,为4.2万名老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险、天一甬宁保,2024年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6775万元。同时,建立财政资金补助考评监管机制,确保养老设施建设质量和运营效果。

(三)注重规划引领,优化科学布局。一是编制专项规划。编制出台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十五年规划,全市中心城区规划机构养老设施14个,镇级规划机构养老设施22个,规划新建、改扩建、保留镇(街道)级区域性居家养老设施24个。同时,预留中心城区养老机构配建规模,进一步加强政府托底保障。二是推进养老机构提档升级。按照新建一批普惠型养老机构、优化一批设施设备、改建一批老旧机构的目标,逐步提升全市养老机构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1家,机构床位总数3340张。今后三年,我市还将继续在浒山、宗汉、龙山、周巷、长河、坎墩等6个镇(街道)建设4个嵌入式养老院、2家200张床位的养老机构,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家门口养老的需求。三是实现居家服务全覆盖。坚持“机构跟着老人走”原则,科学布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城市社区10分钟、农村社区15分钟”的服务半径覆盖圈。目前,全市328个村(社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机构60家、服务站点268个,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

(四)丰富多元主体,促进专业发展。一是引入知名品牌和培育本土品牌两手抓。目前已引入北京恭和苑、上海兰公馆、厦门智宇养老集团、上海国医馆等专业机构参与我市养老产业,并积极培育我市本土品牌“安之笑”养老服务机构。2023年,在全省首批启动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成立慈溪市福溪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城区社会福利院,我市文旅集团开始进军养老服务业,以推动发展银发经济,丰富养老服务供给。二是塑造高素质养老人才队伍。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百千万”行动,建立4个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支持1家职业学校开设护理专业。全市共有持证养老护理员1442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1178人。积极招引专业院校毕业生入职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发放大中专职业院校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落实持证在职在岗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2023年用于养老人才的资金支出达316万元。三是聚焦全方位服务供给。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优享计划”,推出助餐、助洁、助医等28项服务清单,为近4万名老年人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村社助餐服务覆盖率达100%。率先启动“长者助浴”行动,制定老年人助浴服务规范,引入慈善资金为低保失能老人提供助浴支持,今年已提供服务748人次。推动医康养融合发展,所有养老机构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其中3家院内设有医疗机构,1家院内建有综合性医院。突出失能失智老人的专业照护,养老机构康复护理型床位占比达78%,每万名老人拥有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18.3张,提前完成省定2024年达到17张的任务。深化老年教育,推进“老有所学”,全市共有各级老年电大教学点312个,老年学员近4万人。成立“善空间 乐享银龄”助老公益基金,实施以老助老——“银龄相伴”项目,为高龄、病残、孤寡、空巢及其他特殊情况老年人开展送爱心、送温暖、送知识、送活动等服务。

下阶段,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统一部署,改革破题,创新铺路,持续打造“慈有颐养”幸福民生金品牌。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保障制度。落实《慈溪市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着力推动基本养老服务由“好”向“优”迭代升级,加快建成面向全体、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养老服务“爱心卡” 制度,构建多元化、定制化的助餐、助医、助洁、助行等服务供给体系。

二是优化补助政策。引导支持民办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承接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推进“一人一床一码”,推广“长者码”“床位码”应用,实现床位智能管理和精准补助。以低保困难老人为重点,健全完善失能老人机构托养倾斜补助制度,切实兜牢困难失能老人养老保障。

三是推进机构建设。完成浒山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和龙山镇范市医院改建养老院建设任务,启动宗汉、长河、坎墩等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预计新增养老床位370张以上。推进养老机构星级评定,80%以上乡镇养老机构达到二星级以上,新增三星级、四星级养老机构各1家。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水平调查评估,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和金牌养老护理员评定,选树养老服务行业标杆,提高养老护理员职业荣誉感。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