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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002978993Q/2024-179381
匡堰镇
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2024-08-16
2024-08-16
面向社会
一、慈溪市匡堰镇人民政府(汇总)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2、强化镇党委对基层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镇、村(社区)党的政治建设、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区域化党建,推进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4、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5、贯彻党的农村政策,指导农村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强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6、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辖区内的人力社保、医保、民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7、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等各类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8、组织实施、综合协调辖区内村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9、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10、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公共安全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人民防空、劳动保障和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处置救援、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11、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本辖区的征地拆迁工作,协助园区做好开发建设工作,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做好城镇建设、房产管理和土地使用等工作。
12、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治理,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村(社区)发展服务。
13、加强镇级财政监督、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支。加强对各类经济主体示范引导,做好统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负责所属村(社区)和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的指导、监管和审计工作。负责对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
14、负责组织开展、指导监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慈溪市匡堰镇人民政府(汇总)部门决算包括:镇政府本级决算、慈溪市匡堰镇实验学校决算、慈溪市匡堰镇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决算、慈溪市匡堰镇上林小学决算、慈溪市匡堰镇实验幼儿园决算。
二、2023年度部门(汇总)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3年度部门(汇总)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镇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全镇财政总收入预算为325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收入发生变化,经镇十八届人大主席团会议批准,2023年全镇财政总收入预算调整为32723万元。
决算结果:全镇完成财政总收入32723万元,同比增加39.81%。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镇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23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0922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收入发生变化,可用财力相应变动,经镇十八届人大主席团会议批准,2023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12317万元,同比增长12.7%,加上级补助3495万元,2023年度公共预算总支出调整为15812万元。
决算结果:全镇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5812万元。其中镇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17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9.8%;上级专项补助支出349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支出17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上级补助支出为53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089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支出8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上级补助支出为268万元。
(3)教育支出6607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支出62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上级补助支出为399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均为上级补助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3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支出1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上级补助支出为214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支出5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上级补助支出为560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1011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支出5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上级补助支出为461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7万元。均为上级补助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1336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支出8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上级补助支出为454万元。
(10)农林水支出1737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支出6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上级补助支出为1053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604万元。均为本级财政支出6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12)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168万元。均为本级财政支出1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上级补助支出为18万元。
(13)其他支出3万元。均为上级补助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收入完成情况,按现行市对镇财政体制计算,当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1219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上级专项补助收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023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合计为161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5812万元,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1万元,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
镇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全镇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收入发生变化,经镇十八届人大主席团会议批准,2023年全镇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预算调整为8万元。
决算结果:全镇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8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上级专项补助收入2858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2866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
镇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23年全镇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收入发生变化,可用财力相应变动,经镇十八届人大主席团会议批准,2023年镇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8万元,加上级专项补助2858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调整为2866万元。
决算结果:全镇完成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866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基金收入完成情况,按现行市对镇财政体制计算,加上上级专项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全镇实现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为28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866万元,到2023年底止,政府性基金收支持平。
(三)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执行数20.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9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本年度未发生。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公务接待费执行数13.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8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执行数7.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