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9021F/2024-179366

发布机构:

胜山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布日期:

2024-08-15

成文日期:

2024-08-1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胜山镇2023年财政决算报告

一、慈溪市胜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2、强化镇党委对基层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镇、村(社区)党的政治建设、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区域化党建,推进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4、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5、贯彻党的农村政策,指导农村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强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6、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辖区内的人力社保、医保、民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7、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等各类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8、组织实施、综合协调辖区内村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9、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10、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公共安全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人民防空、劳动保障和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处置救援、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11、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本辖区的征地拆迁工作,协助园区做好开发建设工作,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做好城镇建设、房产管理和土地使用等工作。

12、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治理,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村(社区)发展服务。

13、加强镇级财政监督、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支。加强对各类经济主体示范引导,做好统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负责所属村(社区)和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的指导、监管和审计工作。负责对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

14、负责组织开展、指导监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慈溪市胜山镇人民政府包括:慈溪市胜山镇人民政府本级、慈溪市胜山镇中心小学、慈溪市胜山镇胜西小学、慈溪市胜山初级中学、慈溪市胜山镇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和慈溪市胜山镇镇实验幼儿园。

二、慈溪市胜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财政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慈溪市胜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镇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全镇财政总收入预算261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70万元,上划中央税收收入1140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收入发生变化,经镇十七届人大主席团会议批准,2023年全镇财政总收入预算调整为36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16万元,上划中央税收收入15075万元。

经决算,2023年全镇完成财政总收入36393万元,比上年增加76.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77万元,比上年增加59.72%;上划中央税收收入16016万元,比上年增加104.80%。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如下:

(1)增值税地方部分12639万元;

(2)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1500万元;

(3)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 751万元;

(4)城市维护建设税1004万元;

(5)城镇土地使用税668万元;

(6)房产税1070万元;

(7)印花税263万元;

(8)土地增值税-838万元;

(9)契税1819万元;

(10)耕地占用税-26万元;

(11)教育费附加收入587万元;

(12)地方教育附加收入393万元;

(1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530万元;

(14)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从土地计提)17万元;

(15)其他专项收入0万元。

根据收入完成情况,按现行市对镇财政分成体制,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分成结算收入16381万元,加上预算稳定基金、上级专项补助收入等,2023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220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镇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23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4859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经镇十七届人大主席团会议批准,2023年全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17086万元,加上上级专项补助,全年总支出预算为21916万元。

经决算,全镇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94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8.5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2万元;

(2)国防支出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180万元;

(4)教育支出9079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6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8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1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1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392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1599万元;

(11)农林水支出2628万元;

(12)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134万元;

(13)住房保障、其他等支出704万元。

综上,2023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后,资金结余42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镇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全镇政府性基金分成收入预算20万元,后根据收入的实际情况,经镇十七届人大主席团会议批准,2023年全镇政府性基金分成收入预算调整为321万元。

经决算,全镇完成政府性基金分成收入321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加上上级基金专项补助收入,2023年全镇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为223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镇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23年全镇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后因预算执行中收入发生变化,可用财力相应变动,经镇十七届人大主席团会议批准,2023年全镇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321万元。加上上级专项补助,全年总支出预算为2238万元。

经决算,全镇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2238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908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30万元。

综上,2023年全镇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余资金0万元。

(五)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3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本年度未发生。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2万元,执行数12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执行数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2万元,用于城管中队一辆执法执勤车因报废年限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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