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677650515G/2024-179278

发布机构:

白沙路街道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4-08-13

成文日期:

2024-08-1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人民政府白沙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财政决算说明

一、慈溪市人民政府白沙路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党工委是中共慈溪市委派出机关,全面负责辖区党的建设,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办事处是慈溪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在辖区内行使综合管理和相关行政执法职能。白沙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2.强化街道党工委对基层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街道、村(社区)党的政治建设、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区域化党建,推进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4.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5.贯彻党的农村政策,指导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村(社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强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统筹做好经济统计、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辖区内的人力社保、医保、民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7.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等各类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村(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8.组织实施、综合协调辖区内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9.统筹落实村(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村(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落实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10.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公共安全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人民防空、劳动保障和出租房屋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处置救援、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11.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城区规划、城镇建设、房产管理和土地使用(征收、出让)、拆迁和开发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等城镇管理工作,推进城镇精细化管理。

12.指导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建设,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镇基层治理体系。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村(社区)发展服务。

13.加强街道财政监督、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负责所属村(社区)和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的指导、监管和审计工作。负责对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单位构成

慈溪市人民政府白沙路街道办事处包括:慈溪市人民政府白沙路街道办事处本级、慈溪市白沙路街道社区教育学院、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中心幼儿园、慈溪市白沙路街道第二中心幼儿园、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湖滨实验幼儿园、慈溪市人民政府白沙路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办公室。

二、慈溪市人民政府白沙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2023年我街道实现财政总收入65411万元,比上年增长69.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873万元,比上年增长82.80%;上划中央税收收入16538万元,比上年增长38.94%。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情况如下:

增值税地方部分11211万元,同比上年增长62.71%;

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1681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0.42%;

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1871万元,同比上年增长-3.90%;

城市维护建设税1124万元,同比上年增长55.25%;

房产税349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3.25%;

城镇土地使用税1439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51%;

土地增值税1474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8.96%;

印花税61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38.32%;

契税24347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04.3%;

耕地占用税871万元,同比上年增长-35.34%;

教育费附加收入377万元,同比上年增长49.34%;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372万元,同比上年增长47.0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377万元,同比上年增长685.42%。

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分项情况如下:

增值税中央级部分11211万元,同比上年增62.71%;

企业所得税中央部分2521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0.45%;

个人所得税中央部分280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3.90%。

按现行市对街道财政体制结算,2023年街道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体制结算财力为13937万元,另由于本年各项政策的出台,共获得上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补助6627万元,再加上上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5万元,合计本年一般公共预算结算财力为2073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1.12 %。

根据上述可用财力,2023年全街道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5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0.1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分项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2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6.74%,主要用于政府行政运行及提供一般公共服务,包括人大、政协、组织、纪委、统战、工会、妇联、财政及市场监督事务等专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2784万,同比上年增长28.65%,主要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包括社区保安、天网工程、特警、协警、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等支出;

教育支出384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49.88%,主要用于成校及学前教育事务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1024万元,同比上年增长0.99%,主要用于企业技改、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企业政策奖励;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9万元,同比上年增长-0.35%,主要用于文化、宣传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3万元,同比上年增长-42.8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农村低保、抚恤社救、退役安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3304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56.92%,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老龄事务、公共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新冠疫情防控支出等;

节能环保支出44万元,同比上年增长-76.47%,主要用于环保监察、污水治理等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265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82.25%,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公共基础设施改造、市政维修支出等;

农林水支出1556万元,主同比上年增长-8.85%,主要用于农业服务、农村公益事业、扶贫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35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7.7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万元,为市财政对街道的消防建设补助。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按现行市对街道财政体制结算,2023年街道当年共实现政府性基金分成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353万元。另由于本年各项政策的出台,共获得上级政府性基金专项补助6679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合计本年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为7033万元,同比上年增长64.55%。

根据上述财力,2023年全街道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7033万元,同比上年增长64.55%。

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689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发展留用地指标费等。

其他支出142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残疾人护理补贴等。

三、慈溪市人民政府白沙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收支决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3年财政可用财力总计为27772万元,当年拨款总支出27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3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033万元,累计结余383万元。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20739万元,当年拨款支出20356万元,年终结余353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其他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4412万元,主要包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等项目支出。

(三)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7033万元,当年拨款支出7033万元,年终结余0万元。

(四)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3.01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5.8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3年未发生。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实现零招待。

3.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未发生。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共支出13.01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5.85%。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白沙路街道2023年度政府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