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9013L/2024-179190

发布机构:

新浦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布日期:

2024-08-12

成文日期:

2024-08-1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决算说明

一、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村镇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负责辖区内环境质量,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4、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发展计划,培育发展市场主体;负责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负责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工作。

5、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6、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城镇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征收、出让)、拆迁和开发等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辖区内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城乡劳动力培训、社会保险(障)、劳动关系调整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各类教育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美化城乡环境。

8、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禁毒、反邪教、帮教安置等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保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9、编制并执行财政预决算计划;统筹各项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负责所属村(居委)和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的指导、监管和审计工作。

10、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委)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1、负责统一协调、按权限管理市级有关职能部门派驻在本辖区的机构及工作人员。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新浦镇人民政府包括:镇政府本级、慈溪市新浦镇初级中学、慈溪市新浦镇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慈溪市新浦镇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慈溪市新浦镇胜北小学、慈溪市新浦镇第一实验幼儿园。

二、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3年全镇财政总收入完成42098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37.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5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9.5%,上划中央税收收入17042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75.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执行情况如下:

增值税地方部分13839万元;

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1343万元;

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793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1436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1206万元;

房产税1798万元;

印花税494万元;

土地增值税412万元;

契税1332万元;

耕地占用税118万元;

教育费附加824万元;

地方教育附加556万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905万元。

按现行市对镇财政体制测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实得结算财力为23000万元,加上上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1万元,另外由于本年各项政策的出台,共获得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691万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32992万元,比上年增长20.3%。

根据上述可用财力,2023年全镇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80万元,比上年增长12.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分项说明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相关机构和财政事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2205万元,主要用于保安、禁毒社工、协警、消防队人员经费和装备费、天网工程维护费及综治各线的政策配套支出经费等相关支出;

教育支出11635万元,主要用于学前、中小学、成人教育经费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1278万元,主要用于科普经费及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等相关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0万元,主要用于市、镇本级各类文体活动、文化礼堂建设及宣传经费等相关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4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低保、民政、残联生活补助、劳动保障等相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3765万元,主要用于计生事务支出、新浦卫生院补助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及对企业补助等相关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7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美丽乡村和公建设施运行维护等相关支出;

农林水支出2540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防汛抗台等农业水利等相关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87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补助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智慧消防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按现行市对镇财政体制测算,2023年全镇共实现政府性基金分成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499万元。另外由于本年各项政策的出台,共获得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301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0万元,合计本年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为3516万元,比上年增长32.1%。

根据上述财力,2023年全镇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3494万元,比上年增长35.6%。

基金支出执行情况分项说明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3336万元,主要用于对企业补助、农业政策奖励、村公用经费、美丽乡村、污水处理及低保等支出;

其他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日间照料中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支出。

三、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决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3年财政可用财力总计36508万元,当年拨款总支出318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8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3494万元,累计结余4626万元,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级补助结转8万元。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32992万元,当年拨款总支出28380万元,累计结余4607万元,全部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级补助结转5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6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7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其他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23年本镇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3516万元,当年拨款总支出3494万元,调出资金19万元至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级补助结转3万元。

(四)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执行数20.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本年度执行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公务接待费执行数10.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2%。

3.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新购车辆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执行数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执行数10.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4%。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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