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777114Y/2024-177749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发布日期:

2024-07-04

成文日期:

2024-06-2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94号建议的答复

刘洪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经与市住建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自2006年开始实施人才公寓政策,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以优惠价格进行销售。其中,人和家园、星光家园、梅林苑小区人才公寓房源是从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中筹集,人才公寓控制标准面积以内部分售价参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执行。以梅林苑第三期人才公寓为例,当时该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市场价为7250元/平方米,人才公寓控制标准面积以内部分均价为4230元/平方米。梅林苑小区人才公寓销售完毕后,我市人才公寓房源位于白彭小区兴隆苑,该小区是拆迁安置小区,原有的人才公寓定价机制已无法适用。为此,2021年我市制定出台《慈溪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慈住建〔2021〕116号),参照限价房政策,结合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明确今后人才公寓控制标准面积以内部分销售价格一般不低于房屋市场评估价的70%。2023年12月推出的尚品东越府人才公寓配建于新城河7号地块商品房,是我市首批商品房小区中配建的人才公寓,该批房源的地段、环境等都显著优于历年从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小区房源中筹集的人才公寓,且售价远低于该小区商品房市场价(人才公寓房屋控制标准面积(100平方米)以内部分销售均价为6198元/㎡),也低于2021年推出的白彭小区人才公寓价格。为了保持历年批次人才公寓相对平衡性,对该批次人才公寓申购对象的条件作了相应的提升。

我市人才公寓政策调整后,人才公寓优惠力度与周边地区政策相比仍然具有优势。同时,我市人才公寓政策优惠力度远高于最高8万元的基础人才购房补贴,也高于按购房总额20%计发补贴的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为有效缓解全市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我市在继续按照现有政策发展用于配租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上,积极探索用于配售的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

根据国务院、省建设厅等文件精神,2023年12月,我市成立了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专班,并确定了通过新建和转化两种方式筹建保障性住房,逐步解决包括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的工薪阶层家庭、外来产业工人、实用技能人才家庭、高端引进人才家庭等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工作总基调。

下步,我局将继续落实购房补贴等货币性安居政策,支持更多人才购房安家。同时,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继续按照现有政策发展用于配租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上,积极探索用于配售的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将通过新建和转化两种方式筹建保障性住房,逐步解决包括外来产业工人、实用技能人才家庭、高端引进人才家庭等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