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95537395H/2024-177701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7-03

成文日期:

2024-06-2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建议)

潘沈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餐饮消费模式的发展,预制菜已经成为群众餐桌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受消费者关注,建议中提到的严格生产许可管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让消费者信任标准等建议,对我局工作有很大的启示和推动作用。在预制菜的监管上,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确保预制菜产业的安全、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一是严格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在许可方面,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审查细则》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对预制菜生产经营者进行严格审查。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出台《长三角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指引》,进一步规范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工作。2024年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预制菜的定义和范围,同时要求预制菜的生产过程不允许添加防腐剂。截至目前,我市已获证预制菜生产许可企业10家,我局结合食品原料、工艺等因素对预制菜实施分类许可,严格许可审查和现场核查,严把预制菜生产许可第一关。

二是加大预制菜检查和抽检力度。实行以风险管理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分级监管机制,将全类综合监管、错时执法、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持续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督促预制菜生产企业加强对原辅料采购、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制度、贮存运输、追溯记录、标签标识等关键环节的控制,重点检查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每年组织对预制菜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抽检,对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后处理制度,责令整改到位,形成监管闭环,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立案严查。目前暂未发现抽检不合格企业。

三是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预制菜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细化生产加工各个环节的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控,严把原料质量关,依法查验原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把责任落实到人,切实保障预制菜产品食品安全。

四是提高生产制售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持续推行“阳光工厂”“阳光厨房”建设工程,同时将“阳光厨房”接入外卖平台,截至目前,10家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均已建成“阳光工厂”,网络订餐“阳光厨房”已建成3773家。消费者在产品包装上扫“浙食链”码和在餐厅点餐的同时,可以看到食品生产场所环境和餐饮后厨实时操作情况。国家鼓励餐饮商家明示预制菜使用情况,目前暂未做出强制要求,为此,我局主动对接慈溪餐饮协会,通过协会等社会组织进行倡导,适时在特色餐厅开始试点预制菜告知制,成熟后以点带面,切实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制,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五是做好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消费警示。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消费警示,积极发挥食安科普宣传点作用,拓宽媒体宣传渠道,持续发挥慈溪日报、小灵热线、车载电台等本土主流媒体优势,充分利用慈晓本地号等新兴宣传载体,突出宣传影响力,将食安宣传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示范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努力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通过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下步,我局将继续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预制菜生产经营监管,督促预制菜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管理责任,加大食品安全宣传,筑牢预制菜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新浦镇人大主席团,成央珍。

联 系 人:张志江

联系电话:63026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