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4-178575

发布机构:

市国资管理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

发布日期:

2024-07-22

成文日期:

2024-07-2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王建勋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国有商铺类资产管理的建议》(第58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中心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会同市财政局、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和浒山街道办事处沟通协商,认为您的建议非常中肯。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及的新江路(南二环至慈百路段)中约60处闲置商铺中有10处属于国有资产,产权单位为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房屋征收所。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自2019年底政府特定资产改革清查实施以来,应上级部门要求对征收所所属固定资产进行了清退、做证,并经财政局同意后于2021年9月将国有有证资产拍卖申请递交交易中心,2022年2月24日在相关平台发布了拍卖转让公告《浒山街道天鹰大厦205室等18处房地产拍卖转让公告》(编号:CQ22030)。后根据2022年2月24日《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国有资产(资源)排摸工作的通知》(慈政办明电〔2022〕21号)精神,要求对市级国有资产(资源)进一步梳理上报,应市财政局要求暂缓征收所所属拍卖转让工作。2023年征收所函请市财政局要求再次启动拍卖工作,市财政局批复待房产市场景气后进行拍卖处置。目前征收所已重新拟定资产处置方案,待市委市政府决策后启动后续工作。

近年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浙江省、宁波市决策部署,多次组织开展包括商铺在内的存量闲置资产盘活行动,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城市良好形象。

一是全面清查盘点,摸清闲置资产底数。联合市财政局对全市范围内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建立台账。对存量闲置资产建立动态数据更新制度,确保实时掌握存量闲置资产总量、位置、状态、盘活进度等情况。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我市出台《慈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慈溪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慈溪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与出租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度,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强化考核激励,提高资产盘活效率。已将存量闲置资产盘活工作纳入市政府直属公司综合考核办法,根据年度资产盘活情况对企业进行打分排序,进一步加快存量闲置资产盘活步伐,提高存量闲置资产盘活效率。

下步我中心将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继续对闲置国有商铺进行重点盘活处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升我市整体形象。

感谢您对国资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4624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浒山街道办事处浒山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洪汝

联系电话:63087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