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10C/2024-178519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日期:

2024-07-21

成文日期:

2024-07-2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徐娣珍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义务教育事业编制教师实行全市统一流动的建议》(第10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慈政发〔2020〕37号)和宁波市教育局、中共宁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宁波市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办法》(甬教人〔2019〕208号)等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公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机构之间的人员流动,我市制定了《慈溪市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办法》(慈教人〔2020〕12号)等文件,市教育局也一直积极有序开展该项工作。

二、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的科学有序合理流动,根据《慈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有关规定及教育系统实际,出台了《慈溪市教育系统教职工流动管理办法》(慈教人〔2021〕6号)等相关流动办法,对纳入全市统一流动的对象与范围,实行统筹规划。

三、对本建议中提到的相关意见建议,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与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进行了沟通交流,我局也将继续跟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慈溪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宗汉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张栖

联系电话:63919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