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10C/2024-178518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日期:

2024-07-21

成文日期:

2024-07-2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包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学校学生接送服务的建议》已收悉,我们与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交通集团共同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特别是学生安全出行的关心和支持。我市学生体量大,目前在校学生和在园幼儿园有近20万人。除了高中生和民办学校的部分小学生、初中生宿舍外,其它的都是需要每天上放学回家的通校学生,所以上放学时段的交通压力确实很大,也给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严峻考验。目前乡镇学校学生上放学交通主要是家长接送、公共交通、骑自行车或步行。校车服务只是适当的补充。国务院2012年4月公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根据此条例,学生入学一般是就近原则、对有乘车需求的主要依托公共交通,校车服务只针对农村地区的义务段学生作辅助补充。

目前,教育、公交、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通过下列措施来保障学生的交通需求和安全。

1.大力发展城乡公共交通。目前各镇都已开通城乡公交,全市学校附近都有公交停靠点,大大方便了学生的上放学交通需求。并且通过教育局、市交通局、市交通集团、市公安局等部门的共同努力,根据学校需求反馈和周边学区学生出行需求先后开通了“微公交”3条、“一站式”校园公交5条、定制周末放学专线5条,为学生上下学出行提供了重要的出行服务与安全保障。

2.多部门协同多举措开展校园周边治堵行动。近年来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多措并举积极行动,指导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交通管理“一校一策”方案,采取了错峰上下学、多校门接送、远端停车、安全步道建设、地下接送系统建设、校园周边停车位共享、加强志愿者管理等措施,缓解了校园周边的拥堵情况。

3.大力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幼儿园把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宁波安全教育平台”等载体每学期都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特别在开学初、学期末、假期前都是作为安全教育的必讲内容。同时交警部门也经常进校开展安全讲座,广泛宣传学生步行、骑行、乘车交通安全知识,提升学生的安全守法意识。

4.开展“家校警”联动护学模式。形成学校、家长、公安交警共同参与的护学保畅工作机制,合力保障校园门口交通安全有序;积极开展校门口共享头盔租借点建设,已有115所学校、幼儿园设立了安全头盔租借点,共配备1523顶安全头盔,免费为学生及家长提供租借服务。

根据您的建议,接下来我们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大公共交通建设力度。教育局将进一步做好全市学校特别是乡镇学校交通出行需求调研工作,并及时向市交通局、市交通集团反馈。市交通局将积极会同市交通集团做好公交线路、班次、停靠站点的新增优化工作,力求实现最大化服务效益,为更多的学生上下学出行提供服务保障,同时为缓解城市拥堵、推广绿色出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2024年计划新增新能源公交车61辆、新增公交线路3条、新开通特色公交专线1条,尽力为学生提供更多便利。

2.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求学校认真组织开展学生和教职工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各校主动联系交警部门,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通过交通安全知识学习、事故案例学习、观看交通事故警示片等形式,在学校开展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每次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并每月及时上报开展进度情况,做到教育全覆盖,确保教育培训效果。动员学校通过组织“我是小交警”、“交通安全跟我学”、“怎样安全过马路”等专项活动型体验型课程,用“做中学”的方式,寓教于乐,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潜移默化中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同时,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告家长书、班级微信群、学校公众号等方式提醒和劝导家长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开车、有序停车、不抢道、不加塞,确保道路畅通,并且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

3.进一步规范校车安全运行管理。要求各教办会同属地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完善校车管理制度。对校车车辆安全状况和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管理,并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市教育局也将继续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做好每学期一次的校车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完成闭环管理。

4.进一步健全学校门岗管理制度和护学岗制度。教育部门和交警部门指导督促各中小学校建立健全校园交通安全门岗制度。明确值勤老师和保安的交通安全劝导管理职责,从源头上杜绝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由学校老师、保安、交警、家长志愿者组成护学岗建设,做好上放学时段护学工作,维护校门口的交通秩序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推进接送学生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行动教育,引导学生、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自觉佩戴头,并做好检查和劝导工作。

5.进一步提升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防护设施。学校和交警部门会定期对学校门口及周边的交通防护设施进行排查,对缺失、不符合交通安全规定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交通标志、信号灯、减速带、隔离栏等安全设施会报请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为学生交通安全做好有力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学生交通出行安全和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转达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交通集团对您关心支持公安工作和交通运输事业的谢意。

慈溪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慈溪交通集团,掌起镇人大代表团。

联 系 人:阮周青

联系电话:1588858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