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17299388A/2024-177592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24-07-02

成文日期:

2024-07-0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02号提案的答复

张迪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处理违法、违规、违章建筑的建议》(第302号)已收悉,我局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违建分类处置。我市积极开展违法建筑分类处置,2023年全市共分类处置违法建筑面积284.22万平方米,其中拆除194.24万平方米、其他89.98万平方米,违法建筑处置面积居宁波大市前列。2024年1—6月份,全市共分类处置违法建筑面积137.52万平方米,其中拆除115.15万平方米、其他22.37万平方米。

二、加强新增违建管控。一是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牵头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工作机制的通知》(慈改拆〔2024〕1号)。二是健全属地发现机制。指导属地镇(街道)建立一支专职巡查队伍负责日常巡查,建立健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流转、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处置”的工作体制。三是完善即查即拆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增违建即查即拆机制,切实将新增违建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守好“零新增”底线。

三、健全处置闭环机制。一是充分畅通网络平台、领导信箱、民生e点通等群众利益诉求反映渠道,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时高效规范办理网络舆情和信访事项,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督促各镇(街道)进一步规范信访、投诉、举报处置流程,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果,形成闭环处置机制。

四、提升控违治违能力。去年我市制定了《慈溪市“四不”违法建筑攻坚整治行动方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共排查并处置“四不”违法建筑850宗109.11万平方米,宗数和处置面积均居宁波大市前列。又重新编写了《慈溪市“三改一拆”相关法规及政策文件选编》,并开展全市业务培训1次,提升依法治违能力。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指导各镇(街道)结合各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违法建筑治理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发动广大群众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职能部门及时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营造防违控违人人知晓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作职责,牵头做好我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理解我们的工作。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7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陈  瑾

联系电话:6300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