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41969155XE/2024-177622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布日期:

2024-07-02

成文日期:

2024-07-0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1号建议的答复

徐品迪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低收入群体养老服务保障力度的建议》(第361号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保障工作,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兜底保障体系建设,出台各项保障举措,落实服务补贴,切实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

一是完善特困人员供养机制。早在2013年我市就已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明确对于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将全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在市城区社会福利院、新浦镇社会福利中心,大幅度提高了特困人员的生活品质。2019年,为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日常管理、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服务的精细化水平,我市出台《慈溪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细则》,建立起民政、财政、卫健等多部门联合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并实施动态调整补助标准机制。2023年,我市将特困供养机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当年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内容之一,进一步推动特困供养保障政策制度全面落实到位,规范特困供养机构服务管理,强化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特困供养人员等兜底保障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特困人员297人,基本生活费标准为2134元/月,市镇(街道)各半负担。照料护理费,集中供养的按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为1808元/月、中度丧失生活自理能力904元/月、轻度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为452元/月、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为226元/月执行,分散供养的按集中供养的50%执行。2023年特困人员供养救助资金共支出954.5万元,其中基本生活费696.3万元,护理费258.2万元。另外,对于特困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并纳入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或通过临时救助资金等方式予以支持,2023年全年共计支出42.3万元。

二是落实低保失能失智对象安托养。为妥善解决城乡困难老年人的养老照料问题,我市出台《慈溪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60周岁(含)以上的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落实养老服务补贴。针对上述困难老年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的,按照不同的失能失智鉴定程度得到每月100、200、300元的服务补贴,且补贴拨付给相应的养老机构。2023年全市共有36位低保失能失智老年人享受补助,共计支出资金58.88万元。上述困难老年人选择居家接受服务的,养老服务补贴支付给为其提供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可享受每人每月45小时、中度失智失能老年人可享受每人每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2024年一季度,全市共有2789人享受45小时、30小时服务,发放养老服务补贴1436.9万元。另外,低保家庭老年人还可以享受每人每天两餐、每餐补助3元就餐补贴,到目前共计支出116万元,切实提高了低收入群体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三是强化兜底保障功能。提供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定期巡视、探访高龄、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到目前全市共有独居老人135人、空巢老人470人、孤寡老人330人、留守老人285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100人,周探访率达到100%。配合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2年起,根据《宁波市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意见》精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工作,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常态化机制,实施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80周岁以下老年人每两年可申请免费评估一次,推动评估标准统一、评估结果互认。推进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引导社会化专业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老年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和家庭养老床位,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条件,到目前累计已完成890户困难老人家庭的卫生间助浴椅、助厕椅、无障碍通行等环境改造,投入改造资金超1000万。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对具有本市户籍并居住在本市的80周岁(含)以上居家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居家老年人,由市镇两级财政全额补助购买保险,共计支出168万元。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推进“老有康养”公共服务优享,切实打造供给更有广度、服务更有温度、保障更有力度的优质化养老服务体系。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民政局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