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41969155XE/2024-177620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布日期:

2024-07-02

成文日期:

2024-07-0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1号建议的答复

童建华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的建议》(第161号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紧扣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聚力养老服务基础建设,聚焦养老服务品质提升,逐步构建起以家庭为基础,村(社区)居家服务和机构养老为依托,政府兜底保障,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慈溪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同时,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保障高度,调整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为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系统谋划和综合协调,定期调度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各部门各尽其责,抓好任务落实,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一、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统筹布局,科学筹划设施建设。把养老工作及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实施《慈溪市保障性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提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七大行动,构建村(社区)级、镇(街道)级与城市级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着力提升我市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在建设政府托底的机构养老设施基础上,重点关注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完善区域性居家养老机构布局。今年新一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专项规划提出的养老设施布点在详细规划中予以统筹考虑。

二是推进机构建设,扩大服务覆盖。全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薄弱机构改造,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更新换代。推动镇级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升级工程,并列入民生实事工程,2023年已实施掌起镇、匡堰镇两家镇级养老机构改扩建工程;推动宗汉街道、浒山街道等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完成13家公办养老机构规范化食堂改造,在白沙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成50张家庭床位建设。到目前全市已有养老机构19家,养老机构床位总数3340张,已创建三星级养老机构1家(慈溪恭和苑),二星级养老机构10家。建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4家,其中49家服务机构达到宁波3A级以上标准,17个镇(街道)已全部建成省级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全市村(社区)的目标。

三是推动医康养融合,拓展养老产业发展。加强与卫健部门协作,大力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鼓励医疗护理康复等专业人员到养老机构提供服务。推进各层级的医养康养联合体建设,逐步构建“医护康养”服务体系。出台《慈溪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构建多元养老产业,推进“养老服务+行业”融合发展,扩大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型养老消费。2023年,引入慈溪文旅集团,完成市城区社会福利院(一期)国企化改革,今年将继续完成市城区社会福利院(二期)改制为国有企业。今年继续推进龙山镇原范市卫生院改建为养老院项目,布局长河镇方太养老项目。加强老年用品的科技支撑,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鼓励建设智慧养老先进企业和基地,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今年10月,我们将组织相关康养企业共同参加省康养产业博览会。

二、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一是持续优化服务供给。通过整合一批弱小散机构,培育一批品牌化、标准化机构,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扩展细化服务内容,进一步提升助餐、助浴、重度失能老人护理等服务能力,优化“3+3”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今年计划打造标准化老年食堂9家,完成3家“共享餐厅”和50个老年助餐点建设,实现助餐配送餐服务村(社区)覆盖率100%、年度服务244万人次。把助浴服务列为我市新的特色亮点工作,广泛动员社会爱心人士、慈善组织、基金会等为失能老人享受助浴服务提供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化老年助浴室、购置助浴车,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助浴服务。探索建立养老服务“爱心卡” (敬老分)制度,构建低成本、定制化的助餐、助医、助洁、助行等服务供给体系。

二是鼓励多方参与养老。提倡养老服务主体多元化,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我市养老服务市场运营,提供更专业、更细致的基本养老服务。通过引入知名品牌和培育本土品牌两手抓,不断助推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运营,形成品牌效应。目前我市已引入厦门智宇养老集团、上海兰公馆集团、上海国医馆参与运营管理,培育本土品牌“安之笑”养老服务机构承接多个镇(街道)的养老服务,实现连锁化、规模化运营。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慈溪市“一老一小”朝夕共守惠民工程行动方案》、《关于全面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慈溪市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慈溪市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行业综合监管。同时加强职能部门横向沟通,健全部门共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定期组织多部门联合检查的专家队伍,加强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指导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等规定,定期进行年检和双随机抽查,开展民办非企业等级评估和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抽查审计。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制度,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居家养老相关资金拨付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督促服务机构不断优化服务水平。

三、强化养老服务队伍   

一是加快人才培育力度。拓宽技能培训范围,扩大专业人才体量,每年多次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养老护理员技能鉴定、认知障碍护理技能培训等,2023年完成家庭照护者培训1450人,累计已完成家庭照护培训4451人,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267人,累计已有持证养老护理员1078人,其中高级职称护理员165人,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34人。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拓宽继续教育渠道,加强养老服务行业技能人才选优筛强,组织开展院长培训班、养老护理员技能提高班、岗位技能轮训等继续教育培训10次,覆盖300余人次。另外鼓励支持本土有实力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实训基地,全市目前共有安之笑养老产业研究院等4家实训基地,数量居宁波市前列。提高从业人员待遇,把养老护理员等养老领域工种列入慈溪市紧缺技能人才培训范围,并按不同技能等级,发放300元-1200元不等的岗位津贴,2023年支出达229.18万元。

二是完善职业资格认定。目前宁波大市可以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培训评价机构有6家,其中我市的现代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去年也获得了该工种的认定资质,可以对社会人员开展养老护理员初、中、高三个等级的认定。同时,具有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企业也可给本企业的员工开展技能等级认定,目前宁波大市内共有17家企业具有技能等级认定资质,我市的乐城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原先就具有养老护理员的认定资质,曾对本企业的11名职工开展初级工和中级工的技能等级认定。2023年我市还组织开展了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共有129人报名参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获奖选手可以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针对建议中提到的养老护理专业人员的职称评价体系,目前浙江省还未设立,这类群体归属于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今后随着社会发展和需求增大,我们将积极建议上级部门适时出台养老护理专业人员的职称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职称评价体系。

三是发挥志愿服务合力。积极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力量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倡导低龄健康老人帮扶高龄、残疾老年人,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支持、法律援助、困难帮扶等服务。鼓励公益创投设立更多为老惠老项目,鼓励企业通过慈善定向捐款的方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及日常运营。目前备案登记的相关社团已达到300多个。

四、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落实资金支持。我市对养老设施运行、服务供给等经费设立各项补助政策,明确了税规费等优惠措施、养老产业用地配套等政策措施,强化养老机构建设床位补助标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困难老人服务补贴办法等工作保障,建立养老机构护理员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养老服务特殊岗位津贴等管理制度,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了人、财、物等工作保障。2024年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6775万元。今后,根据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并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资金保障,全方位加强政府兜底保障机制,推进我市养老事业发展。

二是集成落地“一老”配套建设。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明确新建社区集中配建“一老”公共服务设施。已建社区通过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加快增配养老用房。其中,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每百户20平方米标准配建,公共服务设施按照集成配建的单体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老年友好社会氛围,通过慈溪日报、融媒体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对涌现出来的爱老孝老故事积极播报。健全社区关爱探访机制,定期巡视、探访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到目前全市共有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约1099人,周探访率达到100%。鼓励家庭承担养老基础性功能,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陪护老年父母,倡导传统孝道,形成浓厚的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民政局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