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24-178344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事项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4-07-17

成文日期:

2024-07-1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慈溪市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服务采购询价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等要求,为做好慈溪市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我局拟委托一家具备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经验和能力的单位承担我市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并根据今年编制完成情况,决定明年是否续签。现就《慈溪市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开展采购询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慈溪市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

单位自行采购

三、项目预算

总计人民币10万元整。本次不接受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报价。

四、项目需求

1、在规定的委托内容范围和时间内,乙方通过相关部门、企业现场调研和数据采集等方式,按照上级生态环境部门部署及最新修订的《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要求编制完成《慈溪市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报告》, 清单由总报告,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五大领域温室气体清单分报告以及相应的附录组成。温室气体清单总报告要在综合分报告内容基础上,结合慈溪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重大政策影响,强化区域内温室气体排放趋势分析,针对重点领域和行业提出减排对策建议。

2、服务要求:以省生态环境厅和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的文件要求为准。

3、成果形式:最终提交慈溪市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总报告及五大领域分报告及其附录,包括文本、图纸、各阶段相关调查基础数据资料汇编和处理结果以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

五、其他要求:

1、报名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⑤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竞标;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经验。

2、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询比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比实质性要求内容。

3、本项目报价不作为最终决定因素。

4、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六、报名资料

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料包括项目编制提纲、报价函及报名条件中明确的相关资料(响应文件要求见附件),以上资料纸质版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有意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7月26日17:00时前将相关投标文件密封后(包括报价、项目编制提纲和资料证明等一式三份)邮寄(以邮戳为准)或者送达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606室。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材料,我局不予受理。

地  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浙江省宁波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28号)

联系人:吴启乐、柯犇 电  话:0574-63089061、0574-63089062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4年7月17日

请点击下载:附件 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