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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主动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
综合政务/其他
2024-07-11
2024-07-11
面向社会
尊敬的宓月华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期间提交的《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的建议》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经走访调研并与市级有关部门工作对接,了解相关情况。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
按《慈溪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及《慈溪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办法》积极拓展筹集路径。一是充分利用工业项目内允许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引导和推动较大规模企业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是根据民营企业实际需求,引导相邻企业采取一定区块内各企业统一规划、集中布点、统筹调配土地资源的方式,在企业厂区外就近统筹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三是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相关审批工作,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四是支持和鼓励企业将现有自建职工宿舍或公寓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照居民标准执行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五是支持和鼓励业主通过改建方式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将闲置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在满足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六是加快出让土地集中建设。按照年度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占出让住宅用地供应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的政策要求,推出适合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土地由国有企业或有意愿的民营资本摘牌建设。截至目前共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99个、42942套(间)、213万平方米。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
根据相关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以此解决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住房困难。我市对符合规定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存量租赁房屋给予适当补助,列入年度目标任务或年度建设计划的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按规定申报补助。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公租房租金补贴,及时下拨宁波上级关于公租房租金补贴,2024年度预算安排2160万元用于我市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保障工作,其中安排“保障性住房租户租金补贴”1300万元;安排“保租房运营奖补专项”860万元。
最后,衷心感谢宓月华代表对新市民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