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68484527P/2024-178091

发布机构:

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日期:

2024-07-11

成文日期:

2024-07-1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市新市民服务中心电竞比分网市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11 11:06 信息来源: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尊敬的杨杰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期间提交的《关于加强新市民住房保障的建议》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经走访调研并与市级有关部门工作对接,了解相关情况。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1年开始我市根据国务院、省、宁波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具体从三个方面同步推进:

(一)完成规划编制。完成《慈溪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近期规划(2021-2025)》编制,形成以“四片区,三轴线,多点位”为主的总体空间布局。四片区: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分核心片、周巷片、观海卫片、龙山片四个发展片区;三轴线:结合城镇发展集聚空间及产业布局,形成中横线、慈甬路及胜陆高架保障性租赁住房空间集聚轴;多点位:指各镇(街道)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集聚点位,同时引导各镇保租房空间发展谋划。截至2023年,累计筹集房源达到3.5万套,2024年预计筹集房源7000套,计划到2025年建设筹集房源达到4.9万套。

(二)拓展筹集路径。一是充分利用工业项目内允许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引导和推动较大规模企业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是根据民营企业实际需求,解决企业在厂区内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安全和管理顾虑,引导相邻企业采取一定区块内各企业统一规划、集中布点、统筹调配土地资源的方式,在企业厂区外就近统筹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三是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相关审批工作,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四是支持和鼓励企业将现有自建职工宿舍或公寓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比照适用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居民标准执行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五是支持和鼓励业主通过改建方式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将闲置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在满足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六是加快出让土地集中建设。按照年度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占出让住宅用地供应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的政策要求,推出适合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土地由国有企业或有意愿的民营资本摘牌建设。

(三)规范运营管理。一是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对全市国有企业(平台)在工业区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由宁波慈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市属国有企业等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运营管理,集体或民营企业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运营管理承接按市场化原则操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运营方案需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各类奖补资金拨付和适用需经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二是会同财政部门提前预判、系统研究、科学论证,参考宁波市住房租赁市场相关奖补政策,率先出台了《慈溪市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运营奖补方案》和《慈溪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奖补实施细则》两个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奖补政策文件。对规范运营的保障性住房运营单位按单套房屋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年,且不高于1200元/套·年的标准发放运营补贴,以促进各类主体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积极性,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持续良性运营。

二、关于要素保障

新市民住房保障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对相关要素保障的要求高,目前我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提高用地面积占比上限。允许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比上限提高到10%,相应的建筑面积占比上限提高到20%;在此基础上,允许将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提高部分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产业园区统筹建设宿舍型租赁住房等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设施。二是做好用地保障。加大外口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安置房建设力度,协助各平台单位、镇街道做好土地征迁、地块出让等相关工作,为打造企业员工对美好居住环境的需求做好供地保障工作。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在目前我市财力紧平衡的常态下,市级财政每年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公租房租金补贴,及时下拨宁波上级关于公租房租金补贴,2024年度预算安排2160万元用于我市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保障工作,其中安排“保障性住房租户租金补贴”1300万元;安排“保租房运营奖补专项”860万元。 四是用水用电保障。市城投集团对于企业符合要求的自建宿舍独立安装水表,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结算。同时将积极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安置工作,提高包括新市民在内的全体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市供电公司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电竞比分网省电网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1〕382号),对企业厂区内与生产区域完全区分的职工宿舍楼,其生活用电单独设置计量装置,在用户受电点内难以按电价类别分别装设用电计量装置时,可按其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设备容量的比例或实际可能的用电量,确定不同电价类别用电量的比例或定量进行分算,分别计价。厂区内生活用电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居民合表电价。

三、关于加强出租房屋日常管理

切实改善新市民居住条件,必须对量大面广的出租房屋加强日常管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今年我市将在已整合17个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的基础上,依托去年建立的全市324家村(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力量,定期安排宣传人员深入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小区物业加大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宣传力度,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全面提高广大市民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从源头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辖区营造了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市应急管理局将联合消防部门,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行动,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出租房(包括新建的外口公寓、员工宿舍)消防设施建设的指导,推动增设新的充电桩、充电口,消除室内或楼道电动自行车充电、“飞线”充电等危险行为。指导属地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网格员、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开展出租房生命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及电动自行车停放、集中充电等方面的检查,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最大限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信息登记管理。市公安局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新市民信息及出租房屋信息登记工作,做到应登尽登,应销尽销。属地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无法有效获取当事人身份信息时,及时协助开展人员信息查询,保障执法需求。

最后,衷心感谢杨杰代表对新市民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