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342755727/2024-177995

发布机构:

市文广旅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其他

发布日期:

2024-07-10

成文日期:

2024-07-1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10 10:01 信息来源:办公室

沈益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的建议》收悉,由市文广旅体局主办。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是一座历史悠久的人文之城,素有“唐涂宋地、千年福地”之称,是中国青瓷文化的发祥地、“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地和徐福成功东渡的启航地。也正因此,我市有着数量众多的文化遗产。文物,作为历史的见证,具有较高的纪念意义和史料价值,加强对其保护、管理和利用,对于传承历史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沉淀我市文化底蕴、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根据文物工作实际及下步计划,针对代表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文物保护工作格局。一是完善党政统筹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近年来,先后成立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等组织协调机构,建立由文物、公安等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文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2021年,为进一步理顺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挂牌成立市文物局。二是强化政策要素保障。将文物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出台《关于要求在建设工程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打造越窑秘色瓷文化品牌的实施意见》《慈溪市文化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全市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强化经费保障,市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90万元,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确保我市重点文物保护利用项目顺利推进,如2018年中央下达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246万元,其中潮塘江元代沉船保护修复项目1246万元、上林湖越窑遗址本体保护工程1000万元。三是健全“三责”责任体系。按照“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建立文物安全责任人公示制度,明确文物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文物、消防等相关部门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职责,文博单位按照职能落实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形成党委政府牵头抓总、文物部门监督管理、属地镇(街道)各司其职的文物保护工作格局。今年已召开文物安全工作会议2次,就落实省文物局文物安全督查反馈意见、开展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题部署和协商。

(二)坚守底线红线,构建文物安全长效机制。一是落实人、物、技“三防”到位。加强“人防”,市、镇、村三级协同,建立文保员队伍,对国保、省保单位每月开展巡查不少于两次,市保单位及文保点平均每月不少于一次,目前全市有文保员184名,文物保护单位实现100%“点对点”网格化包干。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组建文物消防安全义务消防队,如观海卫镇与鸣兴村消防队联动,将鸣鹤新五房列入重点保障范围。加强“物防”,实现文物建筑消防灭火器100%配备,推进文保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完成上林湖越窑博物馆等4个国保、省保单位微型消防站配置。加强“技防”,创新数字安防手段,推行智慧用电系统,目前国保单位龙山虞氏旧宅建筑群已完成试点安装,同时结合“天网”工程等设备,完善文物安全监控网格,如在观海卫镇袁韶墓安装4个监控并接入“天网”工程,破解野外文物监控难点。二是加强风险隐患闭环管控。开展全市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五年专项行动,自去年启动以来,已对我市150处文物保护单位(点)存在隐患完成首轮排查,针对上林湖越窑遗址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立“一点位+一清单”消防安全责任机制。以“四风险”(法人违法、火灾事故、盗掘盗挖、自然灾害)为重点,开展文物安全专项检查,形成了市镇联动、日常巡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文物安全督查机制。三是加大文物执法督查力度。落实“考古前置”,严防法人违法,加强对各类涉文物项目在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按照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邵岙水库分洪联调工程、白洋湖环湖道路建设工程等项目已依法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考古调查、勘探和涉文物许可。发挥公益诉讼效能,2019年以来,市检察院共办理8件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效保护了小姑岭古窑址、龙山抗日碉堡群等文物的本体和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文物犯罪,2019年以来,市公安局共办理妨害文物管理案件4件12人,其中倒卖文物罪9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3人,从判刑情况看,11名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处罚金,其中缓刑1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

(三)坚持传承活化,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一是加强文物考古。加大上林湖核心片区考古调查和发掘力度,共调查窑址近200处,出土文物5万余件,出版《越窑青瓷文化史》《慈溪秘色瓷》等研究报告20余部,上林湖越窑遗址考古发掘两次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推进地域文化遗迹考古,2021年成功发掘掌起茂山钱山漾文化遗址,为我市首次正式发掘史前遗址。二是创新基因传承。打造“秘色瓷都”城市品牌,我市与省文旅厅连续六届举办越窑青瓷文化节,同时成功注册“慈溪秘色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千年越窑 秘色慈溪”入选“浙江文化标识”培育项目。传承红色基因,开展红色资源普查,将革命文物纳入文物保护单位(点),共梳理红色革命遗址遗迹112处,发现、认定革命文物3处,浙东抗日根据地旧址等17处革命史迹列入浙江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三是深化文旅融合。打响越窑青瓷文旅IP,投入6.4亿元打造集文物考古、非遗传承、青瓷研发于一体的浙东唐诗之路秘色瓷文化休闲长廊,将上林湖越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青瓷文化传承园、鸣鹤古镇、方家河头村等历史人文资源串点成线。文物展陈水平显著提升,智慧博物馆建设加快推进,市博物馆越窑青瓷数字展厅加入浙博公共服务综合平台、腾讯博物官等“云展览”平台,上林湖越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入选“2021全国文化遗产旅游百强案例”、省首批大花园耀眼明珠。拓宽文物全媒体推介平台,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影响广泛,自制文物科普短视频、博物馆越窑青瓷主题文创等深受欢迎。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针对代表提出的文物工作存在问题,我们将推动落实相关整改举措,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

(一)进一步完善文物安全工作体制和要素保障。强化政策支撑,出台《慈溪市关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根据文物建筑保存现状和历史价值,编制保护利用五年计划,对重点文物修缮工程实施清单式管理,对重大保护工程实行预算单列。同时,按照市级为主、镇级配套的办法,确保文物安全专项资金及时到位。健全工作机制,依托全市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契机,将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考核体系,明确各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职责任务,通过联合会商、联合执法、联动检查等方式探索建立文物监管闭环机制,完善文物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体系,形成文物安全监管联防联控格局。

(二)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督查督办和执法力度。全面梳理我市重大文物安全隐患,坚持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落实属地挂单销号制度,强化跟踪督办、分级督办,确保隐患限期整改到位。全面梳理150处文物保护单位(点)安全隐患,邀请专业团队编制文物安全评估报告。持续加大文物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公安、文物、海关、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的打击文物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完善集中力量、打防结合的文物安全保护体系,形成对文物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

(三)进一步推进文物科技保护和活化利用。提升文物保护智慧化水平,完善上林湖越窑遗址、龙山虞氏旧宅建筑群等重点文保单位安防系统建设。拓展文物资源展陈“窗口”,加速潮塘江元代沉船修复等重点文物保护利用项目进程,推进展示馆规划。积极探索文物资源社会化保护利用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和利用事业。加大推动力度,让文物活起来,充分发挥慈溪市博物馆、上林湖越窑博物馆等文博单位功能,创新文物考古研学业态,有效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参与研究阐释、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加快推进文物资源全媒体传播,推动越窑青瓷等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助力打造“秘色瓷都”城市形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保持联系,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指导和帮助。

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