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947H/2024-178048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布日期:

2024-07-10

成文日期:

2024-07-1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10 16:14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张松军代表:

您与余丞航代表提出的《关于亮化建附线胜陆高架至浒运公路段的建议》收悉,我局及时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议专题研究,商议相关措施,现答复如下:

现行公路规范对照明设施未有强制性规定,公路两侧一般不安装照明设施。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现有公路街道化严重的特殊路段或技术等级较高的新建公路,为了提升夜间交通安全,根据实际需求,近年来公路设置路灯照明设施情况也逐年递增。比如建附线浒崇公路至海殿路段的路灯在建附线(浒崇公路至胜新公路段)二期工程中,同步由崇寿镇政府出资安装。

建附线胜陆高架至海殿路段目前没有路灯,两侧为农业用地,人员出行、车辆通行流量较小,现阶段该路段安装路灯条件尚不成熟。2023年行政区域调整后,建附线胜陆高架至四灶浦段784米为慈溪市行政区域,四灶浦至海殿路段1126米为前湾新区行政区域。下步,我局将与慈溪、前湾新区的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在现有公路路灯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制度的框架下,积极推动建附线胜陆高架至海殿路段路灯照明工程的建设。

感谢您们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