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61L/2024-178059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24-07-10

成文日期:

2024-07-1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10 16:26 信息来源:办公室

罗尉丽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厕管理的建议》(第142号建议)收悉,我们认真研究后,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公共厕所作为城市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彰显城市文明的发展程度,体现公共服务的管理水平。目前,全市各镇(街道)建成区内共有环卫公厕227座,其中中心城区五街道146座,形成了覆盖全面、布点均衡的公厕设施体系。近年来,为不断完善环卫公厕规划布局、加快升级改造、提高服务品质,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根据职责,我中心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前规划,推动公共厕所布局优化

2020年,组织实施《慈溪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规划年限为2020-2035年。规划内包括环卫现状调查、垃圾产生量预测、垃圾处理系统规划、环卫设施布局等多方面,助力我市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环卫基础设施发展建设,并依据人口密度、街道情况等各方面因素优化全市环卫公厕布局,进一步满足市民如厕需求。

二、加强监管,提升环卫公厕管理服务水平

为确保公厕的整洁干净和正常开放,全市环卫公厕均配备了保洁员,做到8小时—24小时保洁并实行17—24小时专人管理免费开放,保洁过程中加强跟进保洁,及时清理。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每月对各镇(街道)环卫公厕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形成通报,针对存在问题督促各属地环卫部门及时落实整改,加强对公厕管理员的教育、培训、检查,努力提高管理员的规范文明作业水平。

三、提高辨识,增设规范公厕指示牌

为方便市民寻找公厕,指导城区范围内各环卫部门在原有公厕指示牌的基础上,不断规范标识标牌设置,增设150米、400米等不同距离的公厕指示牌,146座公厕共设置公厕指示牌208块,同时累计配置178块环卫公厕发光灯牌,让市民在白天、夜间都能方便快速地找到就近的公共卫生间,同时让城市更为有序、美观。

四、提升服务,完善环卫公厕设施设备

2020年,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开展环卫公厕提质行动,重点排查无障碍设施,达不到创建要求的,督促属地单位完成整改。2022年起,对照迎亚运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任务清单,对中心城区环卫公厕特别是重点道路附近公厕进行服务提升,完善无障碍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等,免费提供厕纸,确保环卫公厕无障碍设施符合相关标准。

五、推进环卫公厕提质创星及美丽公厕创建工作

根据宁波市局印发的《宁波市星级公共厕所评定标准》《宁波市公共厕所长效管理考核办法(2023版)》《城市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标准》等文件精神,指导督促各镇(街道)环卫部门开展环卫公厕提质创星行动及美丽公厕创建工作,做好中心城区环卫公厕服务提质,并结合实际对部分环卫公厕的第三卫生间空间进行利用提升,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卫公厕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2023年共完成30座星级公厕创建(四星级1座、三星级29座)及两座宁波美丽公厕创建(西大门公厕、耕民公园公厕),星级公厕比例为20%。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厕管理的建议,我中心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公厕布局规划,提升建设水平。结合环卫专项规划编制,不断完善优化环卫公厕布局,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范、标准制定,督促各镇(街道)加快做好环卫公厕新建、改建,并在公厕建设过程中通过安排培训、上门指导等方式,实现环卫配套设施的合理设置,使环卫配套设施的设计和建设符合公众生活需要和管理部门要求。

二是做好新建公厕把关工作。按照《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拆除的公共厕所按照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对新建公厕的设计方案把好关,尽量提高新建公厕的档次,同时做好公共厕所竣工验收工作。

三是强化日常检查考核,提升管理水平。加强行业监管,在每月一通报的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环卫公厕专项督查,督促各属地环卫部门加强公厕保洁管理和硬件维护,针对厕内清扫不到位、公厕设施破损等问题,要求及时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四是继续开展星级公厕的创建工作。为不断提高公厕的档次,2024年继续开展星级公厕的创建工作,星级公厕比例达到30%,推进公厕无障碍规范化建设10座,通过增加及完善无障碍设施、第三卫生间、母婴室等人性化配置,提升城市品质,为市民、游客提供更舒适、更便捷、更贴心的使用环境。根据公共厕所规划及相应的设计标准,规范设置配备环卫公厕的图形标志和导向牌,做到标志明显,导向醒目,方便市民如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