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1064/2024-178015
慈溪市财政局
主动公开
政协委员提案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2024-07-10
2024-07-10
面向社会
黄慧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市财政局提高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建议》已收悉,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教育局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持续加大教育事业的财政投入,积极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全力加大教育事业资金投入。市财政局始终把教育发展列为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积极落实教育投入,确保“二个只增不减”,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2023年我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45.15亿元,比2022年增加0.24亿元,增长0.53%。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41.86亿元,比2022年增加2.38亿元,增长6.03%。近年来,我市生均教育经费保持增长,小学教育2023年生均支出22581.98 元,增长0.57%。初中教育2023年生均支出32834.36元,增长0.25%。
二、关于提高生均公用经费。中央现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720元/每生/每年、初中940元/每生/每年;浙江省现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800元/每生/每年、初中1000元/每生/每年;宁波现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1200元/每生/每年、初中1600元/每生/每年。我市在生均公用经费保障上,除在基本支出中安排了小学1200元/每生/每年、初中1600元/每生/每年(按照学生人数和生均基准标准安排公用经费,充分考虑到班额因素,不足40人按40人算)外;还在项目支出中安排了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物业管理、校方责任险等专项;安排了学校大小维修、设备更新专项;安排了其他用于教学与管理专项等经费,已达到上级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基准。
三、关于单列专项经费确保学校大额开支正常。市财政重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设立专项经费保障学校教育支出。一是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每年安排6000余万元用于全市各学段学生资助等。二是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2021年-2024年,市财政共计安排1131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薄弱学校校舍维修改造。此外,市财政将乡镇学校的校舍维修14元/每平方米纳入镇支出基数,切实保障老旧校舍运动场所的维修。三是市财政每年安排1400万元用于市属学校的设备更新,每年安排新建学校开办经费600万元,确保硬件设施到位。四是大力实施教育工程,支持镇级义务段学校的建设,2020-2022年共投入4056万元用于龙山镇新城中学迁建等工程;2022年投入3000余万元用于全市初中学校空调安装,2023-2024年投入5500万元用于全市小学教室空调安装。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宝贵意见,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规定,继续健全各级各类教育投入机制,根据财力状况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相关拨款标准。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理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慈溪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