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24-177481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4-07-01

成文日期:

2024-07-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答复

一、理由

我市民营经济发达,但低小散企业众多,近年来,低小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环保问题不断凸显,亟需解决。

(一)产业结构是根源。慈溪是制造业大市,家电、机械基础件、汽车及零部件、轻纺化纤是慈溪市四大传统产业。下游配套的小五金、废塑料、小轴承、橡胶等产业,和熔炼、喷涂、酸洗等行业也如雨后春笋。慈溪家庭工业较多,如拖鞋、服装,以及年糕、榨菜等地方农产品加工,往往以家庭作坊的形式开展。

(二)盈利空间是制约。小微企业产品更新速度快,激烈的外部竞争压力促使企业主想尽办法节约成本,尤其是环境成本,以牺牲周边环境质量为代价减少自身环保的投入开支。我市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环评率低的问题。

(三)环保意识是关键。大部分低小散企业对环保管理的指导思想是"末端治理",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处于被动型和反应型的阶段。特别是一些家庭工业主认为自己从事的行业一直存在,对环境也无影响,认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没有必要,处理环境问题也倾向于回避问题或是将责任归罪于成本约束。虽然近年来,总体上环保意识有所提升,但积极性、主动性仍然不足。

二、建议、办法和要求

(一)加强"低小散"环境管理。低小散企业污染产生总量相对较小,未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环境管理一直是个难点。一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建议研究制定小微企业环境规范管理计划,以规范提升为主线,分类施策,分地区分年度分行业逐步推进治理。另一方面开展分类施策,加强对小微企业产业特性研究,对作为我市主导产业配套的行业如小五金、橡胶加工等要本着政府扶持的原则,开展专项的行业显治,采取规范提升一批、关停并转一批的原则,给予出路。对一些家庭工业要分类区别对待,确实是地方特色工业,从业人员以本地人员为主的,应当予以规范提升,适当放宽环境准入条件,补办环保手续,解决环评程序违法问题。对一些污染相对严重,从业人员大都为流动人口的"四无行业"要加大打击取缔力度。

(二)强化环保服务。一是巩固深化浙江省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慈溪试点工作,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放宽环境准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宣传,使群众全面了解我市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提高企业环评办理的主动性,切实巩固改革成效,解决小微企业环评率低的问题。二是延伸环评审批触角,将市级环保部门的审批权限向乡镇下放,重点解决小微企业的环评备案登记问题。建议乡镇增设环保服务窗口,重点乡镇先行先试,并逐步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三是全面开展"四服四促精准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按照"定点、定人、定时"的要求,组织市、镇、村三级干部深入一线,为企业集中上门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办理环评备案登记。

(三)完善小微企业园设置。对一些行业矛盾突出的乡镇,规划小微产业集聚区,积极引导"低小散"企业入园发展,完善消防、道路、电力、通讯、给排水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特别注意污染物和噪音的集中处理和防治,同时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手续、规范生产、提升工艺,提高企业发展水平。

(四)推进企业创新升级。鼓励推动低小散企业开展创新升级,在创新中发展提升,搭建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在创业辅导、技术、知识产权、质量检测、电子商务、环保管理等方面对小微企业提供帮扶和服务,逐步形成创新创业新生态。

王晓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低小散企业环境管理的建议》收悉,根据提案内容我局会同市经信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提到的,我市民营经济发达,存在不少低小散企业,相关环保问题不断凸显,涉及产业结构、盈利空间、环保意识等多方面因素。这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牵涉的工作面多量大任务重,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系统性工程推进为抓手,多方发力,持续加强低小散企业环境管理。您提到的相关建议,正是我市正在推进的重点工作。

一、加强“低小散”环境管理

系统推进“低小散”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从构建长效、因类施策、严格执法等角度发力,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深化排查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聚焦“反复治、治反复”难题,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方位提升环境问题发现能力,常态化开展环境问题排查,做到动态发现、动态清零,结合全市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构建形成“排查整治—分析研判—彻查彻治”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是实施因类施策。针对我市小微企业产业特性,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中,充分考虑行业的特殊性,以规范“提升一批、关停并转一批”为原则,针对不同行业实施不同的管理规范方案。近年来,我市相继开展了汽修、挥发性有机物(VOCs)、喷涂漆、橡胶、废塑料、包装印刷等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累计关停非法企业700余家,规范提升1100余家。今年,我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和相关工作要求,正在开展复合布加工、再生资源回收、废橡胶利用、废塑料加工、木质家具、建材石料加工、电镀、烧结砖等多个行业的整治工作,促进各行业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三是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今年,我局以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长江办督查、信访投诉为抓手,加强各类污染相关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强化对危废、固废、水、气等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组织完成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双随机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98人次,检查企业249家次,发现问题20个,立案调查9家,处罚152万元。在常态化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违法行为的立即进行处罚,积极履行职责。

二、强化环保服务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保障审批服务既有“速度”又有“温度”。一是深化“放管服”。强化事前沟通,全面提供审批过程温馨告知服务,对初审通过的项目,告知环评办理程序和要求。对初审否定的项目,明确告知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否定理由;二是持续强化审批管理,全面实行环评审批“零跑腿”和“一日办结”等服务举措,并逐步将“零跑腿”拓宽到辐射安全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申领等业务范围。通过提前介入、靠前服务、现场办公,切实提高环评审批服务效能,提升办理满意度;

三、完善小微企业园设置

我市目前已建成一批小微企业园,新建园区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将进一步结合我市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等相关工作,持续完善小微企业园的设置。制定老旧工业区块改造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出台《慈溪市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十条”政策,对全市74个10公顷以上原有工业集聚区块,按照“保留提升、更新转型、腾挪退出”三种类型实施分类、分阶段整治提升,加快村镇工业集聚区有机更新,探索形成国资重建法、村级共富法、规划带动法、抱团改造法等八种改造办法。我局将配合市经信局充分发挥源头防控、优化结构的作用,对重污染、低效益项目提高门槛,对高新技术、高效益、低污染项目予以扶持,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加快绿色改造、树立行业标杆。去年以来,我市实施改造提升老旧工业区块21个,累计拆除面积22万平方米、新建面积69万平方米,改造提升低效用地3007亩。

四、推进企业创新升级

我市不断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宁波企服大平台,建立慈溪市“助企公益服务大市场”,入库服务资源企业97家,共帮助363家企业对接财务审计、检验检测、法律咨询、政策申报、管理提升等服务,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市场化服务“难找、成本贵”等问题。2023年新认定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3家、示范平台2家。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我市正努力践行,可以预见,一个绿色的、生态的慈溪将活力焕发,逐步“变身”东海之滨的一道亮丽风景线,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生态宜居家园。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4年6月27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经信局。

联 系 人:吕凯

联系电话:63089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