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24-177478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4-07-01

成文日期:

2024-07-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54号提案的答复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高质量环境的诉求越发突出。当前,由环境污染引起的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呈上升趋势,更加体现出广大群众越来越重视赖以生存的环境,保证高标准的生活环境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民生问题。企业的发展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股中坚力量,对区域经济的持续快速提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推动社会经济进步的同时,环境污染已严重影响了群众正常的生活,企业是污染物排放的主体,承担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社会责任。但近阶段,我市少数中小型企业仍是以粗放型的方式发展,资源消耗较大,环保设施不全或运行不正常;环保资金投入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为追求高额利润,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充分履行社会职责,对环保的关注不积极、不重视,屡次造成突发环境污染,河流再次变成黑河、臭河,治标不治本,投入的大量资金打了水飘,造成集体经济雪上加霜,并引起相关的社会矛盾。为此,加强控制企业环境污染源已刻不容缓,这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现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督促企业严格遵循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职责。

我市少数中小型企业产能落后、污染严重,普遍呈淘汰趋势。针对存在的问题,企业必须严格遵循环保法律法规,依法生产,杜绝违法排污;同时,企业要以人为本,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忧,充分履行社会责任。

二、强化项目审批制度,严惩“未批先建”。

招商引资成为我市工业发展、促进其他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做好企业项目的审批工作,必须严格审核、严格把关。这不仅有利于区域环保监管治理,更有利于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对“未批先建”的项目,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严惩不贷。

三、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和环境监测工作。

要吸取环境污染事件的教训,进一步加大检查频次,突出检查重点,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环境监测工作,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四、增强企业环保意识,加强宣传教育。

企业只为一时利益,忽视环境的承载量,将生产产生的污染物未经有效处即排放,充分显现出企业环保意识淡薄。企业应重视污染物的治理,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淘汰落后环保治理工艺及设施。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对环保认识、重视程度不足的,要不定期地进行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企业环保防治结合的质量。

范德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染源监管的建议》收悉,根据提案内容我局会同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在加强工业企业监管方面,优化执法监管模式,强化科技监管赋能,构建预防式执法监管体系,加大对工业企业污染源监管力度,保持对违法排污行为“零容忍”态度,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执法保障。

一、优化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我局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为基础,落实差异化环境执法监管理念,制定具有慈溪辨识度的年度执法计划,通过集中检查、交叉检查、错时检查等方式,开展“1+4+7+X”专项执法行动,即“1”是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化排查综合整治专项执法行动;“4”是开展废铝灰、废磨削泥、废活性炭、四灶浦流域专项执法行动;“7”是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与排污许可、生态环境安全、碧水保卫、清废攻坚、蓝天保卫、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及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空虚作假专项执法行动;“X”是上级临时部署的专项执法行动。全年以高压态势打击环境违法企业,保障合法合规企业权益。2024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562人次,开展铝灰、废活性炭、四灶浦、环境安全、碧水保卫等专项执法行动5次,开展双随机抽查行动6次、蓝天保卫“零点行动”执法2次,共检查各类工业企业645家,立案调查39家,已作出行政处罚17家,金额267余万,累计取缔“散、乱、污”作坊27家。

二、加强科技赋能、推进智慧监管。推动生态环境智慧执法体系建设,以数促智、化智赋能,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探索具备慈溪特色的非现场执法监管新路径。累计完成47家重点排污单位和50家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污染源自动监控标准化改造率和计量检定率实现100%,建立健全日常网络远程巡查监管机制,对发现排放数据异常企业开展精准检查。完成256家涉气企业共计1300个点位的用电工况监控安装联网和8000家工业企业“E企管”数据库建设及赋码管理。建立涵盖污染源自动监控、用电监控、视频监控、环境质量监测等技术设备的前段感知系统,进一步提升环保智慧监管能力。

三、构建预防体系、营造双优环境。深入实施正面清单“152”体系,优化准入门槛、加强指导帮扶、完善动态管理。建立“执法检查+专家帮扶”的模式,全市纳入宁波市执法监管正面清单企业累计达到109家,培育企业累计达到229家。制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管理指南,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累计服务中小微企业600家次。推广环保“绿岛”、绿色保险、议事厅等服企措施,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五书同达”等审慎执法政策,构建“全生命周期”服企惠企政策体系,营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源日常监管,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闭环”,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4年6月20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

联 系 人:沈国锋

联系电话:63089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