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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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4-07-01

成文日期:

2024-07-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问题,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当前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足。以企业为主体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强,企业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只顾当前,不计长远,考虑个人利益或局部利益多,考虑全局和长远利益少。

二、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少批多建、未批先建、批而未验等情况依然存在

三、企业技术开发和经费投入不足。以企业为主体的环境技术开发创新体系和经费保障进展迟缓,按照规范要求的设施安装和处理工艺不到位

四、环保专业管理人员缺乏。不少企业没有落实或相对固定专业的环保管理人员,有些对工业固废、危化固废等存贮、堆放、管理、处置如何分类管理均一概不知。

为切实帮助企业破难解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增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浓厚氛围,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实施入企体检问诊。各镇建立专业团队,或通过具有专业知识的第三方,帮助辖区内所有企业开展全方位企业体检,深化“环保管家”服务模式,重点对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和项目建设、污染物治理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帮助企业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实施“一企一策”管理,以专业化、精细化、定制化的环保服务,精准破解服务对象遇到的困难问题,一事一议地研究和落实帮扶举措,着力破除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痛点难点堵点

二、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模式,通过入企指导、集体培训等方式,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案例,着力提高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同时拓宽企业环保工作视野,使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动向,提高学法守法意识,树立依法经营理念,促进企业健康成长。

三、加强政策扶持。对各镇建立环保服务管家的,给予资金补助,并列入市、区财政的年度预算。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实行分档奖励和末位淘汰。

陆忠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企业环保服务的建议》收悉,根据建议内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会同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市经信局、市司法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一直致力于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将服务企业触角延伸到生态环境保护全方面、各环节,助企找问题、查短板、促提升,立足更好的“管”和更优的“服”推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问诊把脉,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一是针对企业“不会管、管不好”的环境治理难题,我市各镇(街道)引入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模式,通过上门“问诊”,把脉企业在生产中遇到的环境问题。通过专业“诊断报告”,制定针对性的“治疗”方案,“对症下药”治理更精准,进一步排除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已累计服务企业3400余家,解决企业实际环保问题300余个。二是以正面清单培育为契机,加强对企业的培育指导,组建以“执法队+行业专家”为主的专业帮扶队伍,入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做到企业问题有指导、企业咨询有回应、企业需求有落实。对正面清单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深入开展全方位环保体检,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提供闭环式整改指导服务,培养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正面清单制度影响力和企业获得感。2021年宁波市实施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制度以来,我市109家工业企业纳入宁波市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同时建立229家正面清单企业培育库。

二、送法入企,助力合规生产。一是广泛开展生态环保法规宣传。充分发挥市镇两级宣传平台,利用电视、报纸、微信、抖音、公益广告等宣传媒介,结合生态环保主题节日,广泛宣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会同各镇(街道)开展生态环境专项宣讲活动,如工业固废(危废)培训会、挥发性有机物管理、绿色保险政策等培训会。二是强化部门合作,拓展宣传覆盖面。持续推动基层司法所、行业律师下企业入基层开展法治授课、法律咨询等普法活动,从专业角度出发,针对我市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隐患”,为企业提供环保等政策法规解读,对企业环保合规生产进行“问诊把脉”、“开方抓药”。三是利用法治融屏、新媒体矩阵等新方式集中宣传环保法规,利用网络直播平台推出“企业法治云课堂”,发布一批涉企环保的典型案例。借助“节日法相伴”活动,在春节、“五一”劳动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后发动普法志愿者入企宣传,将涉企环保法律文本和宣讲大纲送到各家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手中。

三、完善制度,优化第三方服务水平。一是规范第三方服务行为。出台《慈溪市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辅助管理工作指南》及配套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各镇(街道)委托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行为,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维护生态环境服务市场秩序,提升生态环境服务质量。二是落实“白名单”制度。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全市第三方服务机构单位的能力建设、项目业绩进行综合评价,以“白名单”方式推选出优秀的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供广大企业选择。三是全面开展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整治工作。强化在环评验收、检验检测等第三方领域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督促第三方机构合规经营,持续营造良好市场秩序。2023年以来,我市查处5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罚款30余万元。

下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入企问诊”工作,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贯解疑,及时收集解答企业发展面临的环境治理问题,形成企业有需求、部门有回应、技术有支撑的全流程、闭环式工作机制。继续强化第三方环保机构整治,不断规范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服务行为。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4年6月20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崇寿镇人大主席团。

联 系 人:孙雀

联系电话:63089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