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77Q/2024-177454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布日期:

2024-06-28

成文日期:

2024-06-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9号建议的答复

范红枫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调解工作支持力度促进诉源治理的建议》(第389号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队伍建设方面

在去年我市各镇街全面推开矛盾纠纷24小时全天候处置工作后,基层普遍反映“任务接不住、人少纠纷多”等问题,为此我局就加强镇街专职调解员配备进行了专题调研,梳理周边县市区人民调解相关政策,并于8月正式启动退休返聘专职调解员政策文件起草工作。自形成《鼓励退休等社会人士担任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实施方案(试行)》后,分别于2023年10月、12月两次书面征求镇街及相关部门意见,并向市领导专题汇报工作进展,6月25日又召开组织、人社、财政等单位会商座谈,专门就体制内退休人员返聘并领取报酬问题进行了政策梳理和分析。上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模糊,操作性不强,且退休返聘问题近年来又作为上级巡察的重点,全市还就退休返聘人员专门进行了清理,仅保留了个别有特殊贡献的人员。所以,对体制内退休返聘问题要非常慎重。我局已与组织、编办、人社等商议,关于镇街层面的专职调解员,主力军应该是正式在编干部,社会人士作为调解力量的补充。借“三支队伍”建设之机,下步我局明确各镇街的正式在编干部任专职调解员的人数,后续就到岗到位的情况进行督查。同时,从严从紧控制体制内退休返聘调解员,对达到一定调解等级(技术特长),工作特殊需要等条件的人员,吸纳到镇街调解员队伍。适当吸收原从事调解工作且非体制内的社会人士从事调解工作。

二、关于经费保障方面

我市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人民调解工作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等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的其他经费给予了必要的保障。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调解工作经费102万元(其中法院80万元,司法局调解工作指导6万、人民调解协会10万、人民调解员培训6万)。镇街层面,2023年调解工作“以奖代补”经费预算91.6万,实际发放84.997万367人。为规范“以奖代补”发放,我局去年开始《慈溪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起草工作,对镇村人民调解员分五档发放案件奖励,以此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文件将再次征求意见后下发。

三、关于协会实体化运作方面

在市级相关部门和社会热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下,慈溪市人民调解协会于2019年2月正式成立。我局积极争取财政经费保障,推动市人民调解协会实体化运作。市人民调解协会立足服务会员、服务中心,定期组织会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协助开展业务培训和理论研究。下步,我局将以市人民调解协会换届为契机,推选具有影响力的人员担任协会领导班子,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指导协会参与承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

四、关于市场化调解培育方面

我市聚焦商事非诉化解推动诉源治理,于2021年成立宁波首家市场化调解组织,即慈溪市律谐商事调解中心(简称商调中心)。商调中心成立后,市法院、市司法局在制度政策、案件流转、人员力量等方面予以支持,其中2023年市财政专门拨款10万元予以保障。2021年11月至2024年3月,商调中心审查受理商事纠纷536件,调解成功456件,成功率达85.07%,均案办理时长15个工作日,远低于法院一般案件审结期限。以该项机制为枢纽的“涉企矛盾纠纷一站式非诉化解工作法”荣获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下步,我局将构建“一站三化”商事纠纷非诉化解2.0版,推进涉企纠纷一站式化解,力争全量涉企纠纷分流交办商调中心处置,推动商事调解市场化运行,延伸调解服务国际化触角,依托全球慈商法律服务中心拓展涉外纠纷解决渠道,完善案件调解标准化流程,构建全流程规范化的商事纠纷非诉化解运行模式。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司法局

2024年6月27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法院、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社会治理中心,古塘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沈家峰

联系电话:0574-8959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