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77Q/2024-177450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布日期:

2024-06-28

成文日期:

2024-06-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28 15:11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蒋君亚代表:

您(与吴坚芳代表)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建议》(第45号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队伍建设方面

2021年,市两办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分别配备“321”名专职调解员。在去年我市各镇街全面推开矛盾纠纷24小时全天候处置工作后,基层普遍反映“任务接不住、人少纠纷多”等问题,为此我局就加强镇街专职调解员配备进行了专题调研,梳理周边县市区人民调解相关政策,并于8月正式启动退休返聘专职调解员政策文件起草工作。自形成《鼓励退休等社会人士担任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实施方案(试行)》后,分别于2023年10月、12月两次书面征求镇街及相关部门意见,并向市领导专题汇报工作进展,6月25日又召开组织、人社、财政等单位会商座谈,专门就体制内退休人员返聘并领取报酬问题进行了政策梳理和分析。上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模糊,操作性不强,且退休返聘问题近年来又作为上级巡察的重点,全市还就退休返聘人员专门进行了清理,仅保留了个别有特殊贡献的人员。所以,对体制内退休返聘问题要非常慎重。我局已与组织、编办、人社等商议,关于镇街层面的专职调解员,主力军应该是正式在编干部,社会人士作为调解力量的补充。借“三支队伍”建设之机,下步我局明确各镇街的正式在编干部任专职调解员的人数,同时从严从紧控制体制内退休返聘调解员,对达到一定调解等级(技术特长),工作特殊需要等条件的人员,吸纳到镇街调解员队伍。适当吸收原从事调解工作且非体制内的社会人士从事调解工作。

二、关于提升调解素质方面

近年来,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求,我市建立了人民调解分级分类培训机制,每年制定人民调解员初任和年度培训计划,市级负责组织骨干调解员集中培训1次以上,镇级组织调解员业务培训不少于10场次。今年我局与市法院创新开设“调解夜校”,通过线下集中授课、线上同步直播的形式,以此来提高全市调解员法律素质和实务水平,目前已开展6场次630人次。此外,我局持续加强调解资源培育,建立涵盖各行业领域的调解师资库和专家库,同时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典型树立、先进推荐等工作,以此鼓励和激励调解员发挥作用,近年来已培育全国级模范调解员5名,评定省特级调解员1名、一级调解员12名。

三、关于加强经费保障方面

我市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人民调解工作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等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的其他经费给予了必要的保障。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调解工作经费102万元(其中法院80万元,司法局调解工作指导6万、人民调解协会10万、人民调解员培训6万)。镇街层面,2023年调解工作“以奖代补”经费预算91.6万,实际发放84.997万367人。为规范“以奖代补”发放,我局去年开始《慈溪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起草工作,对镇村人民调解员分五档发放案件奖励,以此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文件将再次征求意见后下发。

下步我局将继续完善细化政策、加强业务培训指导、落实调解经费保障,真正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司法局

2024年6月27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法院、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浒山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吴坚芳。

联 系 人:沈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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