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34267548D/2024-177422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工业、交通/轻工纺织,工业、交通/化工,工业、交通/国防工业,工业、交通/航天、航空,工业、交通/信息产业(含电信)

发布日期:

2024-06-28

成文日期:

2024-06-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7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28 09:29 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潘晓飞委员:

您在市十二届政协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大优强”企业及优质本土品牌扶持力度的建议》(第277号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大优强”企业培育是我市重要工作,您的建议代表了很多企业的心声,对我们今后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我市也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支持本土优质品牌择优入库

一是支持本土优质品牌产品纳入推荐目录。我市会根据相关文件和规则要求,结合浙江省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宁波最新版)进一步履行招标投标活动监管职责,按照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或其有关部门颁发的高端装备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或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或优质产品推荐目录,满足采购要求的同档次产品均纳入招标文件参考品牌表。二是支持我市民营企业入驻乐采云平台。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中关于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积极引导本市优质品牌入驻政采云平台,鼓励采购单位通过政采云网上超市平台采购本市优质商品。

二、积极做好供需精准对接

一是组织供需对接会。通过吸取宁波首次对接会的成功经验,制定《慈溪市制造业大优强企业自主创新和优质产品首次供需对接方案》初稿,下步计划视情况推进执行。二是加强项目专项对接合作。持续关注我市国有企业、国资投资的拟开工、在建重大项目。由于浙江省严格落实招投标“七个不准”要求和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相关规定,下步将学习参照宁波成功经验,积极向市领导汇报、争取。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十链百场千企”拓市场行动。截止6月,今年已举办20场活动,参与企业达6330家次,涉及工业设计、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各行业产业链。四是推荐消费品以旧换新优质产品和样板间。重点聚焦家电家居领域,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优质产品目录和绿色智能家居样板间典型案例征集推荐工作,目前我市已向宁波和省申报列入第一批建议目录企业15家,家电产品既有传统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传统大家电,也有咖啡机、增压蒸汽熨烫机等小家电,还出现智能门锁、家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和智能晾衣机等新型智能家电产品;申报绿色智能家居样板间典型案例1个(公牛集团)。

三、加强宣传力度

我市将通过动态报道、深度报道、典型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大优强”企业培育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运用H5、微视频、微电影等宣传模式,利用慈晓、慈溪发布等新媒体矩阵,普及“大优强”企业培育的相关法规和保障政策。同时做好舆论引导,在电梯屏、户外屏增加播放频率,引导更多人关注我市“大优强”企业,营造良好氛围。

四、其他“大优强”企业培育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宁波“大优强”企业培育工作。及时传达宁波“大优强”企业培育的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完成十家宁波“大优强”培育企业线上考核工作和初审工作,指导5家企业申报新一轮宁波“大优强”培育企业;组织企业参加宁波“大优强”培育企业略管理提升培训班和大优强主题报告会,开展宁波“大优强”培育企业发展情况调研,做好上台阶上规模、并购重组等政策申报工作。二是落实慈溪市“大优强、绿新高”奖励政策。根据省“雄鹰”、宁波“大优强”等企业培育计划,结合我市原“亿元政策”及我市本土企业特点和实际需求,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大优强、绿新高”企业的政策意见》。截止2024年3月,第一批拨付已兑付14家企业共2133.82万元(含预拨);预计到6月,第二批拨付12家企业共1234.99万元。三是开展家电优品消费券发放活动。积极响应各级政府扩大消费需求、激发消费潜能工作部署,大力推进促消费稳增长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拟安排25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开展家电优品消费券发放活动。目前已与“阿拉来消费”平台对接商议发放具体工作流程,正在征集参加2024年家电优品消费券发放活动企业,拟于6月底7月初开展第一期活动。


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