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34267548D/2024-177390
市经信局
主动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
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工业、交通/轻工纺织,工业、交通/化工,工业、交通/国防工业,工业、交通/航天、航空,工业、交通/信息产业(含电信)
2024-06-27
2024-06-27
面向社会
陆桂芳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企业绿色转型的建议》(第287号建议)已收悉。收到建议后,我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进行了研究和商榷,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和宁波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统筹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近几年,我市坚持规划引领、系统治理、产业引导,积极组织绿色先进企业创建绿色制造示范,重点构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等为主的绿色制造体系,积极探索实践碳足迹、碳标签及零碳工厂,助力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为碳关税做好充分准备。
一、规划引领,布局谋划工业绿色低碳化升级
由市发改局牵头高质量编制慈溪市级“6+1”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协同推进制造业清洁能源替代、全域产业综合治理、重点用能企业能效碳效提升、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市经信局根据《宁波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慈溪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慈溪市工业发展实际,牵头制定印发《慈溪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慈制高办〔2023〕3号)。
全面打造绿色制造体系。着眼于全产业链绿色发展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努力构建以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为主要内容,以高效清洁低碳循环为特征的绿色制造体系。以星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创建工作为抓手,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从示范标杆向大面积覆盖转变。根据企业绿色化发展程度,分层分级开展星级绿色工厂评价,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绩效。到2025年,累计绿色工厂培育库入库企业320家,创建三星级及以上绿色工厂200家,其中四星级绿色工厂50家,力争“零碳工厂”建设实现突破,全市制造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发展机制基本形成。
二、多措并举,激励企业自主低碳化转型
一是积极开展星级绿色工厂创建,2024年共评定三星级绿色工厂94家。截至目前,我市共创建星级绿色工厂295家。禾隆新材料成功创建我市首家国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组织德曼申报省工业节能降碳工艺、技术、装备和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并成功入选第一批名单。推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充分发挥无废专班牵头协调作用,加大“无废城市”细胞培育,强化“无废理念”宣传引导,全市建成生化污泥制砖、废弃保温材料利用等一批一般工业固废利用项目,建成铝灰、废弃包装桶、磨削泥、废脱硝催化剂等一批危废利用处置项目。。
二是组织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和节水型企业创建。进一步引导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对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自愿实施清洁生产。每年制定印发自愿性清洁生产、节水型企业创建计划,主要为注塑机、空压机节能改造,生产线自动线改造,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等。近年来,累计49家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42家企业成功创建节水型企业,实施节水措施主要为中水回用、更换节水型器具、雨水收集利用等,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均达到行业标准,完成二级用水计量网络建设。
三是推进企业建设实施绿色低碳项目。积极推动企业实施一批节能、节水、节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的清洁生产示范项目,2023年涉及绿色环保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工业节水技术改造等82个项目。
四是搭建平台,积极引入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积极对接中国电子节能行业协会、慈溪市轴承行业协会,以及专业的碳关税咨询机构,更好地为我市企业开展针对性服务。
三、政策支持,强化要素保障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等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我市在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中也出台了较多政策,例如在产业政策中有“1、实施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鼓励工业企业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对获评工信部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给予最高 20 万元奖励;对获评宁波市四星级、三星级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分别给予最高 8 万元、54 万元奖励;对通过慈溪市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每家奖励 5 万元;对获评省级、宁波市级节水型企业及节水标杆企业分别最高奖励 7 万元、5 万元;推动制造业重点用水企业对标行业水耗标准开展水平衡测试,给予每家 2 万元补助。2、鼓励企业加强绿色减碳技术改造。围绕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工艺,推进实施减碳、减排、节水、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可降解塑料、储能等绿色、减碳制造技术改造项目,推进生产制造方式绿色低碳化,对设备(设施)投资在15 万元以上的制造业重点绿色减碳改造项目,在项目完工投运后,按设备(设施)投入额 8%给予不超过 30 万元的奖励。”等。3、积极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改造、开展清洁能源利用。近年来持续出台了两方面的政策。一是节能改造奖励。对于本市企业当年实施完成的节能改造项目的企业(单位)和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服务机构,项目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年综合节能量达到70吨标煤以上、且符合宁波市节能技术导向要求的,按项目的年节能量给予300元/吨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且奖励总额不超过投资额的30%。2023年实施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31个,节能量6389吨标煤,计划发放补助166万元。二是推进分布式光伏整市发展。对于当年投入发电运行、装机容量0.1MW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方,给予不高于0.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截至2023年底,我市光伏装机容量已超过140万千瓦,位居宁波第一、大市占比超过20%。2023年对企业绿色转型、节能降耗等相关政策补助达1474.43万元。
下步,我们将吸收您宝贵的建议,加快推进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企业开展碳管理,及早准备碳关税方面的针对性服务。
以上是我们的答复意见和措施,如有不当,请予以批评指正。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一如既往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献计献策,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