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365B/2024-177265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发布日期:

2024-06-25

成文日期:

2024-06-1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周国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科技创新的建议”对目前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就如何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成效并提升企业获得感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及很好的借鉴意义。现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就建议中的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协调寻求中间方案方面。近年来,国家、省、宁波市各级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工作,与税务部门联合出台各类政策措施,切实保障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加强相关企业日常辅导,鼓励企业合理规范列支研发费用,按实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在规范的前提下做到应享尽享。下一步,我局将依托各镇街道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站,加强企业日常辅导,对现有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其他有研发投入科技型企业加大培训辅导力度,帮助企业进一步规范财务记账,降低税务风险。

二、关于减少多部门管理的现状方面。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自202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起,市税务局不再参与申报企业初审,相关推荐申报采用企业、各镇街道、市级科技主管部门三方联动工作模式,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过程中,各申报企业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各镇街道及产业平台对申报企业日常经营情况进行审查,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对相关材料完整性进行复核的推荐申报模式,经初审上报后,由上级科技管理部门进行认定。同时,建立税务后续审查机制,加强现有高新技术企业日常监管。下一步,市科技局将按照上级科技管理部门要求,继续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并配合市税务局做好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企业的后续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关于服务替代执法方面。近年来,市税务局致力纳税服务、风险管理两手抓,通过精准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辅导,将事后风险管理前移至事前,帮助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在内的广大科技型企业规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以服务先行提前化解企业风险。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APP等方式开展多维度、多渠道的宣传,提醒纳税人及时申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通过纳税人学堂等方式开展“面对面”的精准辅导,扩大宣传辅导覆盖面,方便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和管理要求。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作用,统一政策口径,规范政策解答,及时为企业答疑解惑。通过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手续,提高税务机关办事效率,为企业及时、准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条件。下一步,市科技局将配合市税务局做好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日常辅导,指导企业按实规范列支研发费用,完善各类台账资料,充分享受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感。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恳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13日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经信局、市税务局。

联系人: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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