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12 09:19

“十四五”时期,是慈溪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高水平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五年,是承前启后的关键五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十四五”规划,对于我市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浙江省“重要窗口”建设中走前列当标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面对国内外形势的复杂变化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市人社系统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促进创业就业,逐步优化人力资源生态,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实现“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重点群体尤其是对口帮扶地困难群众就业帮扶扎实开展。人才队伍不断扩大,人才结构持续优化,“上林人才”品牌建设和人才生态圈建设稳步推进,慈溪人力资源生态产业园和前湾创业创新学院落成。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覆盖面持续扩大,待遇水平逐步提高。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管理体制更加规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调解、监察、仲裁“三位一体”多元化解劳动纠纷机制初步建立,劳动纠纷处置效能不断提升,成功创成“无欠薪”县(市、区)。人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标准更加完善、水平进一步提高,“退休预办理”、“工伤认定快速处理”等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深受好评。党建工作坚强有力,政风行风持续优化,“人社红”品牌效应逐步呈现,“人社铁军”形象更加彰显。“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保障维度有了新的延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十四五”时期建设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项目

规划目标

完成情况

2015年

2020年

2020年

一、创业就业

新增城乡就业岗位(万个)

[13]

[10]

[18.16]

城镇登记失业率(%)

2.21

≤3.5

1.65

城乡调查失业率(%)

2.13

≤3

——

开发(保持)公益性岗位(个)

405

300

400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95.5

>95

95.8%

新增在慈就业创业大学生(人,大学及本科以上学历)

[14000]

[15000]

[34244]

创业大学生人数(人)

271

[1800]

[1920]

新增创业实体(万家)

[9.3]

[6]

[12]

创业带动就业人数(万人)

[46.5]

[30]

[47.07]

慈溪市级众创空间(家,市本级)

——

[10]

[14]

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市本级)

3.2

5.3

7.8

高技能人才培训(万人)

[0.8]

[1.5]

[2.5]

二、社会保险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88.7

92.7

101.39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08

110

124.10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6.78

29

40.55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2.17

43

42.99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8.91

40

38.80

本市户籍人员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

>98

≥98

99.2

本市户籍人员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

>96

≥98

99.83

社保卡持卡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例(%)

50

≥92

99.05

企业离退休人员人数(万人)

12

17

20.62

三、劳动关系

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5

〉95

98%

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

100

≥99

100%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5.1

≥94

95.8%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90

≥88

95.3%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二)发展环境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十四五”时期以及二〇三五年中国发展新蓝图,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浙江要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宁波要全面建设高水平国际港口名城、高品质东方文明之都,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慈溪要建设开放包容的长三角黄金节点城市、活力澎湃的浙江创新智造示范区、美丽幸福的宁波大都市北部中心,建成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一定挑战。一是区域间人才竞争更趋激烈。通苏嘉甬高速铁路开通在提升慈溪城市区位优势的同时,也会导致周边大城市对人才的虹吸作用更加明显,造成人才特别是本土人才外流增加。二是就业结构面临重大调整。全市新兴产业不断壮大、技术迭代不断加快,新技术、新经济和新业态的作用将逐渐凸显,新的就业模式不断涌现,就业吸附能力不断增强,对劳动者就业技能素质将提出更高要求。网络大数据智能时代,新型职业层出不穷,劳资双方不对等关系加剧,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法律法规意识与用人单位不规范的劳动关系间矛盾凸显。三是经济增速放缓对社会保障未来发展的约束进一步加强。长期稳定的用工规模缩小,非正规就业和灵活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对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特别是保持待遇稳定增长带来巨大压力。社会保险对公共财政的依赖进一步增大,社会保险财务收支平衡问题日益突出,给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带来新的挑战。四是基层平台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目前,基层服务水平已有显著提升,但是距离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锋市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就业、社保工作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服务承接能力不足,信息协同共享能力不足,尤其是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数据实时协同共享还存在较大困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民生“一个中心”,统筹抓好服务实体经济与增进民生福祉“两个重点”,稳步推进“稳就业、增动能、强保障、促改革、防风险、优服务”六大主线工作,全面提升“乐业慈溪、上林人才、数字人社、和谐慈溪、先锋人社”五大品牌效应,全力构建人社事业新发展格局,为慈溪建设成为开放包容的长三角黄金节点城市、活力澎湃的浙江创新智造示范区、美丽幸福的宁波大都市北部中心,争创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贡献力量,在慈溪建设“重要窗口”中奋勇走前列当标兵的过程中争当先锋。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人的现代化发展和全生命周期服务为导向,对照人民群众新期盼,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推动我

市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

——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数字化改革牵引人社全领域各方面改革,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对人社治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高效协同、系统集成” 的“数字人社”,推进人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以系统观念为指导。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统筹协调,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又促进前后政策衔接平衡;既着眼当前,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和“关键小事”,又放眼长远,谋划完善人的全生命周期民生服务。

——坚持以创新发展为动力。增强改革创新精神,把创新作为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围绕率先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解放思想,积极创新,“勇立潮头”,寻求突破,持续增强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以安全稳定为基石。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把防风险、守底线作为重中之重,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堵塞安全漏洞,强化民生保障政策托底功能,保持就业和劳动关系局势稳定,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统筹安全和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三)发展目标

——高质量就业创业成效更加明显。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失业保险基金良性运行,监测预警能力大幅提高,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13.25万人(含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新增创业实体6万家。

——高素质人才规模更加宏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快集聚,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人才发展全链条政策体系基本确立,形成高素质人才引领高水平创新的生动局面。“十四五”期间,新晋级高级职称人员年增幅超过8.2%;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以上,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重达35%。

——高水平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健全待遇调整机制,到“十四五”末实现法定人群基本覆盖和应保尽保,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持续稳步提高并在省内保持领先水平,保障社保基金可持续运行。

——人事制度管理更加规范有活力。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完善不同类型公益类事业单位在聘用合同、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等方面的不同管理办法,从而激发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的活力。深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体系建设,指导督促事业单位搞活内部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队伍。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企业用工行为更加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效能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保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十四五”期间,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达10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调解成功率80%以上。

——人社服务更加智能便捷。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推进政务运行、协同治理、政府服务、监督管理、决策指挥等重大体系改革,全面形成党建引领的人社整体智治体系和制度机制体系、工作实践体系,加快实现人社治理现代化。到“十四五”末,实现信息孤岛全打通、数据资源全共享、网上办事全开通。

专栏 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标/项目

2020 年

“十四五”规划目标

属性

一、就业创业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3.62

[13.25]

约束性

城镇登记失业率(%)

1.65

<3.5

约束性

开发(保持)公益性岗位(个)

400

400

预期性

建成高质量就业社区(村)

102

全市 1/3 以上社区村建成

预期性

有就业意愿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100%

100%

约束性

创业大学生人数(万人)

0.03

[0.18]

预期性

新增创业实体(万家)

2.39

[6]

预期性

新增就业登记应届大学生数(万人)

0.43

[2]

预期性

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3.74

[10]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01.39

105

预期性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0.55

45.26

约束性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2.99

43.5

约束性

三、人才队伍

新增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2.5]

预期性

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数(人)

8

[50]

预期性

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23.07

31.3

预期性

新增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2.86

8.23

预期性

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7.4

11.6

预期性

新增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0.78

4.2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80

80

预期性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4

〉92

预期性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100

100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社保卡发行数(万张)

148.58

163

预期性

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50

70

预期性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新高地

1.完善就业优先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大力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经济发展拉动就业的能力。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同传导,实施重大项目、重大产业、专项治理的影响力评价。加大力度更新完善企业降本减负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稳定岗位补贴政策等。聚焦重点人群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整体推进工作合力,构建“大就业”工作格局。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消除各类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

2.精心打造“乐业慈溪”品牌。把稳定就业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优先目标,精心打造“乐业慈溪”品牌,开展“援企稳岗护航行动”“重点扶持促就业专项行动”“夯实基础强服务专项行动”,推进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充分整合优质人力资源机构,鼓励支持企业之间进行余缺调剂,继续加大社保减负降费力度,统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慈溪城市热度,夯实稳就业根基。探索“政府搭台、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服务机制,大力发展就业创业资源对接平台,推动资源对接平台向区镇(街道)延伸,撬动全市优秀就业创业服务资源,集中就业创业资源向基层聚拢,打造公共就业服务绿色“生态圈”。

3.开展重点群体帮扶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群体就业,降低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门槛,进一步消除人才自由流动的障碍,为毕业生提供更广阔的择业空间。构建灵活用工机制,多渠道开发用工岗位,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开展线上线下等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加强农民工群体就业引导,构建企业间灵活用工的共享机制,实现农民工就业稳定性和充分性。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失业人员、残疾人员、退伍军人等群体的就业帮扶,开展好公益性招聘活动。健全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和实名制动态管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提高就业援助月、就业创业服务月等专题服务活动成效。

4.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深化初创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精简和规范商事登记审批流程。加大创业扶持补贴力度,对有需要参加创业培训创业者、创业相关培训的机构等给予培训补助。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入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初创企业实施租金减免,并鼓励各高校和社会力量新建或利用各种场地资源改造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推动创业带动更多就业岗位,深入推进实施“双创”升级版,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互联网+”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创造更多元的新就业岗位。加大创业带动就业资金支持,扎实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持续化和常态化,不断提升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5.推进就业创业基础信息库建设。会同发改、财政、经信、公安、教育、民政等主要部门间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建立定期会商研判、通报进展、就业风险防范应对等常态化制度。以基层平台为抓手,结合公共就业服务热点和难点问题,适时开展面向特定人群、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专项调查。依托就业失业登记、重点企业用工监测、人力资源调查、市场供需分析等,时刻关注全市就业形势走向。完善就业创业动态监测,加强相关数据的挖掘分析,提升就业情况形势研判、预测预警、政策动态完善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失业风险。

专栏3 乐业慈溪工程

1.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加强援企稳岗和用工保障力度,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主导、乡镇为主责、部门为主业上下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校企合作+劳务协作+人力资源机构”为抓手推动“乐业慈溪”品牌,搭建资源合作交流平台,优化区域性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调节作用,强化劳务协作组织化程度,及时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有效解决阶段性用工缺口问题。

2.重点扶持促就业专项行动: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充分发挥“甬优桥”、宁大科院和实践基地等作用,加强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践、就业指导和创业服务;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培训、托底安置和就业援助,支持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电商等新就业形态,切实服务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功效,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3、夯实基础强服务专项行动: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基层就业队伍政策业务培训,强化服务专业化程度;深化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推动政策服务延伸,优化完善社区(村)就业服务功能。统筹做好企业用工专项调研、人力资源调查和用工监测,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变化情况,分行业、分类别进行精准分析研判。

(二)建设更具竞争力的新时代人才队伍

1、打造长三角高素质人才集聚高地。抢抓全球人才流动新机遇,推出更富有竞争力的引才政策,加快吸引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慈创业创新。实施“青苗回归”行动,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联盟,支持企业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的招揽、储备和培养力度,打造青年友好城。健全完善招才引智奖励政策,在人才资源丰富地区设立引才工作站,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专家人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资源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深度融入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打造沪甬人才合作先锋区,全面对接上海人才创新资源。

2、着力推进本土人才队伍培育。组织实施上林人才培养工程,贯通专技人才、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交流融合,通过津贴补助、高级研修班、学术疗休养等培养措施,打造一支立体多元、综合性强的本土人才队伍。做好国家、省市级人才培养工程、各级专家荣誉申报推荐工作,支持本土人才国际化培养。推进提升博士后工作站层级量能,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站“借脑引智”作用,帮助企业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促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依托继续教育基地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创新型专技人才队伍。

3、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健全市场化主导的人才评价和引育机制,把薪酬待遇纳入人才认定评价的标准范围,落实相应的人才服务政策。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推动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审,强化用人主体在选才用才中的话语权。以人才分类评价为导向,持续推进卫生教育领域职称自主评聘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推动将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扩大至农业、艺术、工艺美术等职称领域,并探索建立技能人才学历和技能互通机制。

4、打造最懂人才心思的服务体系。优化整合人社部门人才服务资源,选优配强助创专员、法务专员、财务专员等专业人才服务队伍,以推进人才创业创新全周期一件事改革为抓手,构建精准化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慈溪“人才大脑”,打造前湾人才大厦人才服务综合体,打造高能级的人才服务社区。积极搭建人才服务社会的渠道机制,引导人才在服务基层、智力扶贫等方面发挥个人价值、体现时代使命。

5、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提质增效行动,重点引进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端人才猎头等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人才,提升慈溪(前湾)人力资源生态产业园能级。支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推动向“人才+项目+资本”全链式服务转型,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围绕“三院三会一综合”全周期服务体系,完善提升前湾创业创新学院、匠心学院品质功能,持续深化高层次人才协会和人力资源协会服务效能,创新建设HR经管学院和技能大师联盟,为各层次人才提供就业、创业、培训、资源对接、品质生活等全生命周期专属服务,进一步推动实现人才与城市同向发力、融合发展。强化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监管,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

6.开展劳动力素质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对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有培训意愿的城乡劳动力的培训力度。实施紧缺高技能人才研修培养,积极推行“工学一体化”、“互联网+”的培训方式。充分调动培训主体积极性,支持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线上培训学习等活动,支持其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等。支持职技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培训,强化职技院校实训设施设备投入。实施技能竞赛锤炼计划,每两年举办一届慈溪技能大赛,落实技能竞赛奖励制度。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定期开展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提高技能人才政治、经济和社会待遇。

专栏4 上林工匠工程

1.专技人才领航计划:实施上林人才培养工程,推进人才培养工作体系化、平台化、品牌化建设;实施“博士后五年倍增计划”,推动博士后工作站与高校院所展开产学研合作,每年新增设站3家以上,“十四五”末设站总数突破30家,每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0人以上。

2.新时代工匠培育计划: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深化“上林工匠”系列高技能人才遴选和技能人才常态化培养。每两年举办一届慈溪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大赛,每两年开展一次“上林名匠”评选活动,每年举办高技能人才成果展,全方位展示当地高技能人才创业创新成果。到 2025 年,新增慈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10家以上,宁波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家以上,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1家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4.2万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以上。

3.人力资源服务高质量发展计划。强化人力资源市场主体引培工作,支持服务机构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重点引进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端人才猎头等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人才。构建多层次、多业态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进一步完善产业园与企业等主体的对接合作机制。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数字化发展,推进服务领域创新。

(三)建立更加健全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扎实开展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应保未保人员的动态分析和管理,深入推进精准扩面,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探索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依法依规参保的工作机制。落实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等扩大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的新制度新政策,推动实现工伤保险政策从企业职工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建立完善工伤“大预防”工作机制,并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

2.落实待遇正常调整机制。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稳妥处置差异化政策和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经办服务更方便、基金支付可持续”。提升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按国家要求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工作。综合考虑物价上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贯彻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推进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鼓励参保人员增加个人缴费积累,持续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探索完善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的挂钩联动机制、工伤保险待遇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机制。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按上级要求探索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及时建立各类待遇享受人员和基金支出测算模型,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3.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依法规范基金征缴,实现应征尽征。按国家要求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机制,配合国资、财政等部门完善社保风险资金办法,探索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多渠道筹集充实社保风险资金工作机制。提前做好基金支付缺口兜底财政预算安排。完善社保基金预警机制,做好基金支出测算、待遇发放预算,建立养老保险各类人群分统筹区基金预警机制。全面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加强对社保基金保管、使用、投资、运营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建立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监管体系。强化数字化监管,建立常态化非现场监督机制。健全基金监督行政执法机制,加强社保基金违规资金追缴,建立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基金安全行为。

4.打造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加快推进社保卡发行、扩大电子社保卡签发,大力推行社保卡应用普及,深化社保卡使用的广度和频度。实施社保卡“一卡通”行动计划,逐步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动实现人社“全业务用卡”,实现就业补贴、社保待遇、农民工工资、惠民惠农补贴等“一卡通”发放,推动政务服务、就医服务、城市服务线上线下“一卡通”应用,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实现“同城待遇”。

专栏5 社保惠民工程

1.基金监督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协同行动计划:建立健全社会保险政策制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基金管理风险评估,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内控制约机制,确保以“分段把关、分人负责、相互制衡”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夯实会计基础,加强财务管理;加大监督力度,严查违规行为;开展警示教育,增强纪律意识。

2.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提升应用支撑能力,实现一卡两形态(线下实体社保卡、线上电子社保卡)协同并用,线上线下融合;充分发挥社保卡身份凭证功能,持续深化社保卡在人社全领域、全流程、全渠道用卡;充分发挥社保卡金融功能,全面推进个人各项人社缴费及待遇补贴进卡,分层分批重点推进养老、失业等待遇资金入卡;充分发挥民生卡的功能,加强部门联动,推进社保卡在政务服务、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就医购药、金融服务、智慧城市、信用服务等领域的应用,不断形成多元、通融的“社保卡公共服务生态圈”。

(四)形成更加有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1.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体系,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继续深化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探索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结合《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暂行)》,创新单位用人选人机制,制定与聘用制度相适应的科学、合理、规范的人员流动实施细则。充分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工资以及解除、续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进一步推进使用事业单位人事工资服务系统和机关事业单位“一件事”平台。

2.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合理调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建立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持续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联动机制。深化公立医院和县域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县域医共体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医改“资金池”。进一步推广使用事业单位人事工资服务系统。

3.深化事业人员培训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队伍。坚持政治导向、公益理念,突出政治训练、政治历练,强化公益服务观念和能力,坚持分类分级、全员覆盖,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特点,精准效能、按需施训,坚持创新方式、从严管理,在原有的基础上,创新网络培训、以师带徒等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4、深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改革。不断创新完善公开招聘组织方式。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公开招聘,充分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单位、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根据行业、专业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特点,采取笔试、面谈、面试、实务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结合各单位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考试内容和方式,不断提高招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精准度。持续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紧缺管理人员储备计划。加强考务人员队伍建设,优化科学选拔面试考官,加强考务监督管理,建立一支公正、专业、优质的考务人员队伍,实现考务人员系统化、动态化管理。

(五)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全面深入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改善合同履行质量,积极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建立并运行劳务派遣服务监管平台,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指导新业态劳动用工健康发展。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和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建设,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和产业平台建立三方机制,保障用工双方合法权益。加强劳动关系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加强对企业经济性裁员的规范和引导,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关停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2.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落实省制定的企业工资支付条例,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贯彻实施《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深入推进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为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改革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信息。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根据上级要求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低收入劳动者工资较快增长。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激发国有企业活力。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办法,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3.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效能。进一步完善欠薪治理体系,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根治欠薪工作目标要求,补齐短板,着力破解当前欠薪治理难点痛点问题,不断形成部门协同、系统治理、全链条管理的治欠模式,实现根治欠薪的工作目标。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数字化转型。配合完善欠薪联合预警指挥平台,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监察、仲裁“三位一体”专业队伍多元化解在妥善处置劳动纠纷中的作用,全面落实“互联网+监管”执法模式,推进“劳动纠纷治理一体化经办平台” 和“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的应用,开展网上“云维权”服务,逐步实现劳动保障“智慧监管”。推进劳动保障领域信用监督建设。完善我市企业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承包经营的自然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企业自觉依法用工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用工氛围。

4.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提升工程。依托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加强劳动纠纷源头治理,提升基层劳动纠纷化解率。强化调解力度,推行仲裁案件全程调解机制,并充分挖掘基层调解组织力量全程参与仲裁案件的调解。进一步规范全市专兼职仲裁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完善指导监督、评价机制等制度,全面提升仲裁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配合“掌上仲裁”推广应用,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移动互联网线上办理调解仲裁业务,发展“不见面服务”。改造升级现有仲裁庭审系统,配合“掌上仲裁”进行智能化迭代升级,所有微仲裁功能普遍使用,审理案件实现线上与线下完全融合。

专栏6 和谐慈溪工程

1.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专项行动: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组织培训1320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育一批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强化劳动关系源头治理,为1450家企业开展劳动用工体检服务。

2.企业薪酬指导和督查行动:健全完善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机制,向薪酬调查企业定向反馈数据,提高对企业工资分配宏观监测和调控能力;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3.安“薪”在慈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不断推进清理整顿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市场秩序,完善在建项目工资监管平台,加强劳资专管员培训管理,提升欠薪源头治理水平。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探索开展安“薪”在慈智治工程实施,提高欠薪数字预警质量,提升欠薪智治水平。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主线,加强普法宣传,压实部门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提升欠薪综合治理水平。提升仲裁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调解力度,提高案件仲裁终结率。

(六)打造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

1.推进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坚持“领跑者”标准,迭代升级“八统一”办事标准,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标准化,梳理业务经办规范,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范办事指南,建立事项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线上线下一致,大力推进经办事项标准化。持续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迭代升级“一件事”经办标准,实现人社政务服务事项经办规范、标准统一。大力推进办事大厅标准化,全面推广应用政务服务 2.0,通过软、硬件支持确保政务服务2.0平台受理率稳定提升。落实办事大厅标准化建设,设立自助服务区,打造人社公共服务品牌。大力推进人社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升经办队伍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人社服务提质扩面。

2.推进人社公共服务数字化。持续深化数字化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技术与人社履职全面深度融合,建成人社业务智慧化治理体系。全面接入省一体化业务经办平台,实现人社业务全数据流转,并形成本地人社资源库。以应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为重点,加大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力度,拓展实现更多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域通办”“跨省通办”,推出更多“打包快办”主动服务和无感智办,完善拓展“宁波办事”服务功能和网点布局,打造新型智能化服务模式。建设“劳务派遣服务一件事”等一系列数字就业应用,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智能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信息服务智慧化、重点群体服务精准化和服务主体多元化,实现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无缝对接。建立社保卡智能服务机制,完善社保卡应用、服务、管理、监控为一体的多功能服务支撑平台,大力推进社保卡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形成多元、通融的“社保卡公共服务生态圈”。

3.推进人社公共服务专业化。推行窗口全周无休工作制,双休日实行以“大窗口”加班、“小窗口”预约、“自助办”“网上办”为主的服务方式,节假日实行预约服务。强化经办服务,优化经办模式和服务手段,丰富人社服务供给渠道,关爱服务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强化窗口建设,优化办事大厅管理,持续深化窗口“无差别全科受理”改革,优化窗口配置。全面落实窗口人员能力水平等级评定,落实窗口工作人员考级制,制定和完善窗口考核办法,落实窗口管理制度,组织技能比武,打造服务为民、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窗口经办队伍,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工作的专业性和效能性。大力推行民生事项就近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强窗口督查力度,强化窗口作风行风建设,落实首问责任制,整风肃纪,提升服务效能。

专栏7 先锋人社工程

1.“人社服务”品质工程:坚持“领跑者”标准,持续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大力推进经办事项标准化。提升人社服务水平,推行窗口全周无休工作制,提升业务经办能力,全面推进人社窗口无差别受理,优化窗口配置,落实窗口人员能力水平等级评定和窗口考核管理制度。优化服务模式,丰富人社服务供给渠道,关爱服务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大力推行民生事项就近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强化窗口作风行风建设,落实首问责任制,严格整风肃纪,提升服务效能。

2.大数据应用建设工程:通过数据回流,构建本地人社资源库,满足业务部门和其他政府机构对于人社数据的获取需求,并根据自身需求,对回流数据进行应用创新;建立决策支持体系,加强统计分析、决策支持,强化基金监督、内控监管、舆情监控、风险评估,推动人社决策科学化和管理服务精准化建设;建立监督监管应用体系,提高问题发现、运行预警和监督监管能力。

四、强化综合保障措施

(一)推进法治建设。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一心为民、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加强法制建设,健全人力社保法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方面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数字化转型,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程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深化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制度,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强化规划实施。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宏观指导,加强组织协调,加大财政投入,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进规划顺利实施。加强年度计划与规划的衔接,科学制订年度计划。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情况分析,定期实施规划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评价规划实施效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解读,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强化舆情管理。加大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积极适应全媒体融合发展要求,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做大做强宣传阵地,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和行风建设,扎实推进清廉人社、模范机关建设。团结带领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在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中树立新形象、展现新担当、干出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