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777114Y/2024-150492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发布日期:

2024-05-25

成文日期:

2024-02-2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4-05-25 18:59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本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慈溪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全市养老、工伤保险登记申报缴费、工伤认定、待遇资格核准和费用审核、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等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慈溪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包括办公室、基金财务科、申报缴费科、保险关系科、养老结算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工伤管理和劳动能力鉴定科、稽核检查和社会化服务科等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4年收支总预算190746.3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19074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124.33万元,占63.5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9607.00万元,占36.4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0万元,占0.00%。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190746.33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0964.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0.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69607.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09.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15.0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26.0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4.48万元,项目支出188985.85万元。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0746.3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124.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拨款收入696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1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0964.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0.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69607.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09.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15.00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1124.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0454.29万元增加100670.0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均增加。2023年由财政直接支付,不纳入执行数统计。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0964.04万元,占99.86%;卫生健康支出(类)50.95万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类)109.34万元,占0.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12.7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9.57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162.6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33万元,增长15.10%,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0万元,增长5.77%,主要原因是:新增1名退休人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50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0.00万元,增长25.00%,主要原因是:2023年离休人员离休费年初结余200万元,财政补助400万。2024年无年初结余,财政补助500万。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1.53万元,与上年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5.77万元,与上年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13371.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309.02万元,下降24.37%,主要原因是:城乡居保丧葬补助费、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增发部分财政补助均降低。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64868.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4421.00万元,增长14411.86%,主要原因是:包括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兜底发放财政补助6887万元,基础养老金市级补助57625万元和城乡居保财政缴费补助356万元。2023年执行数仅包含城乡居保财政缴费补助447万元。除城乡居保财政缴费补助外,其他均由财政直接支付。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40461.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40461.84万元,主要原因是:包含享受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退休人员政府补助(补充风险金)40461.84万元。2023年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由财政直接支付。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9.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46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1.3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24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整。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9.3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0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0.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4.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80.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2024年因公出国(境)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9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接待餐费。2024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8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公务接待预算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本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960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822万元,主要原因是包含被征地参加城乡居保人员一次性筹资补贴6536万元,失地农民分年支付补偿金7600万元,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政府补助3060万元、退休人员冷饮费12471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及相关群体一次性补贴37976万元、托管资金缺口补助1964万元。2023年执行数51785万元,上述部分项目由财政直接支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69607万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 17196.00万元,主要用于被征地参加城乡居保人员一次性筹资补贴6536万元,失地农民分年支付补偿金7600万元,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政府补助3060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项) 1964.00万元,主要用于托管资金缺口补助1964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50447.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冷饮费12471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及相关群体一次性补贴37976万元。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1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0.00万元,主要是包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15.00万元,占1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15.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4.4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83万元,增长0.6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1.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单位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本单位2024年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不单独公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由部门统一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反映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3.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4.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1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2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付破产、改制的国有或集体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的支出。

2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慈溪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