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998R/2024-149957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日期:

2024-05-10

成文日期:

2024-05-1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慈溪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及《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浙水办河湖〔2023〕4号)等工作要求,现将我市山区河道的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特此公示。


附件:慈溪市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慈溪市水利局

2024年5月1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