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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0282668484527P/2024-148636
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综合政务/其他
2024-04-02
2024-04-02
面向社会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慈溪市新市民服务中心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见附件表格。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陈奇,联系电话:63960664。
附件:2023年度慈溪市新市民服务中心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
慈溪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2024年04月02日
附件
2023年度慈溪市新市民服务中心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
序号 | 被拖欠单位 名称 | 拖欠单位 名称 | 拖欠单位 性质 | 合同(项目)名称 | 拖欠总额 (万元) | 逾期未支付 原因 | 备注 |
无 | |||||||
注:若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在“被拖欠单位名称”栏目处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