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3985L/2024-185775
市商务局
主动公开
文件解读
县级政策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2024-12-05
2024-12-05
面向社会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推进慈溪市消费帮扶工作,鼓励我市各类经营主体和个人积极采购对口地区特色农产品,通过消费帮扶帮助对口地区脱贫户持续增收不返贫,助推当地乡村振兴工作,特制订本奖励扶持政策。
二、制定依据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消费帮扶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慈政办发〔2023〕79号)文件精神制定。
三、主要内容
对慈溪市内各类经营主体当年度采购凉山州宁波市对口的10个县、西昌市、常山县、蚌埠市、黄冈市、延边州等地农特产品的,按采购额度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对本市企业在各大电商平台开展宁波市对口凉山州各县特色农产品专题促销活动的,按平台费给予一定比例奖励。
(一) 申报范围
申报对象:采购补助申报对象为注册在慈溪市范围内的各类经营主体;电商补短板帮扶补助申报对象为注册在慈溪市范围内的电子商务企业、纳入2024年宁波市消费帮扶企业名录的慈溪市企业。
(二)时间认定
本实施政策要求的所有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 2024年11月30日。申报时间为2025年1月初至当月中旬。
(三)补助标准
1.对当年度采购凉山州布拖县农特产品的,按采购额150万元(含)以下、150万元-350万元(含)、350万元-550万元(含)、55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采购额3%、4%、5%、6%的补助;
2.对当年度采购凉山州除布拖县外宁波市对口的的其他10个县、西昌市等地农特产品的,按采购额150万元(含)以下、150万元-350万元(含)、350万元-550万元(含)、55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采购额1%、2%、3%、4%的补助;
3.对当年度采购常山县农特产品的,按采购额100万元(含)以下、100万元-200万元(含)、200-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采购额1%、1.5%、2%、3%的补助;
4.对当年度采购蚌埠市、黄冈市、延边州等地农特产品的,按采购额50万元(含)以下、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采购额2%、3%、4%的补助。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共性材料和专项材料两部分,共性材料包括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单位可提交由相关部门发放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和《2024年慈溪市消费帮扶奖励扶持资金申报表》。
专项材料要求:
(1)采购奖励:1.2024年慈溪市消费帮扶采购凭证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稿均需报送);2.采购协议或采购合同;3.采购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付款给个人的,需提供由税务局代开的发票及对方身份证复印件)。
(2)电商补短板奖励:1.支付电商平台费用的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2.促销专题页面截图及后台成交数据截图;3.活动情况总结。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慈溪市,不包括杭州湾地区。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与上年相比,今年政策作了如下调整变化:
1.补助标准变化:对凉山州各县和布拖县提高了采购额和降低了补助标准。其中对采购凉山州除布拖县以外宁波市对口的其他10个县、西昌市等地农特产品的采购额和补贴标准由原来的“采购额100万元(含)以下、10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采购额1%、2%、3%、4%、5%的补助”调整为“采购额150万元(含)以下、150万元-350万元(含)、350万元-550万元(含)、55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采购额1%、2%、3%、4%的补助”。对采购布拖县采购额和补贴标准由原来的“采购额100万元(含)以下、10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采购额3%、4%、5%、6%、7%、8%的补助”调整为“采购额150万元(含)以下、150万元-350万元(含)、350万元-550万元(含)、55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采购额3%、4%、5%、6%的补助”。2.提供的材料变化。在采购补贴要求提供的专项材料中增加“采购协议或采购合同”。
六、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慈溪市商务局消费促进科 褚宏峰 0574-63968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