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贸易与粮食局托管中心房屋租赁竞价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9 16:24 信息来源:办公室

补充说明:

1、标的物目前尚未腾空,处于有人居住使用状态,若不是原承租人竞得标的物,则需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设施设备腾空清退和腾空期限等相关事宜,出租方不承担相应责任,请竞买人自行考虑。

2、标的物内可移动设施、设备、库存由原承租人投入,归原承租人所有,不属于本次竞价范围。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双方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价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竞价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慈溪市贸易与粮食局托管中心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