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4-181989
市住建局
主动公开
配给管理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4-11-08
2024-11-08
面向社会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慈溪市公租房保障准入标准相关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由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提出申请,经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申请家庭初审,通过浙江省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复审,现将复审后拟符合我市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对公示家庭有异议者,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天内向市住建局(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举报,要求实名举报,否则不予受理。举报电话:63035748、63035749(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地址:三北大街768号市房管中心408、409室。
附件:2024年度慈溪市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申请第十批复审结果公示名单.xls
慈溪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