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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0282079232516D/2024-181784
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主动公开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2024-11-04
2024-11-04
面向社会
因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州段工程(余慈大道慈溪段)(横河段)建设需要,拟对该项目征地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实施征收,共涉及征收户数约50户,总建筑面积约1.07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现将《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州段工程(余慈大道慈溪段)(横河段)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一、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在本公告期满前向设在石堰村村委会办公楼三楼的征迁指挥部书面提出。市政府根据意见建议情况,认为确有必要的,可组织听证。
过半数被征收人认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市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二、房屋补偿登记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征迁指挥部办理房屋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房屋补偿登记的,以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三、拆迁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四、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州段工程(余慈大道慈溪段)(横河段)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联系电话:63258789,监督电话:89591491)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