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4-182484
市住建局
主动公开
配给管理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4-11-25
2024-11-25
面向社会
一、抽取“座位号”
(一)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024年度慈溪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抽签资格通知单》(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按到场先后顺序依次抽取“座位号”。申请人委托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需另行提供有效的纸质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申请人为3人及以上户的,抽取“3人及以上户座位号抽签箱”内的“座位号”;申请人为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的,抽取“低保户座位号抽签箱”内的“座位号”;申请人为低收入家庭的,抽取“低收入户座位号抽签箱”内的“座位号”,抽取结果交由现场工作人员当场登记后,由抽取人自行妥善保管备用。
(三)申请人凭抽取的“座位号”及时入场,并对号入座。
二、抽取“选房顺序号”
申请人凭抽取的“座位号”,按照从小到大(1号为最小号)的顺序依次抽取“选房顺序号”。申请人为3人及以上户的,抽取“3人及以上户选房顺序号抽签箱”内的“选房顺序号”;申请人为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的,抽取“低保户选房顺序号抽签箱”内的“选房顺序号”;申请人为低收入家庭的,抽取“低收入选房顺序号抽签箱”内的“选房顺序号”,抽取结果交由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当场宣布公示,并登记签字。
三、选房及签约:
(一)抽取“选房顺序号”全部结束后,按照先3人及以上户,再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户,最后低收入家庭户的顺序,分批次根据各自抽取的“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
3人及以上户申请人选房范围: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16套房屋;
2人户申请人选房范围: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32套房屋及3人及以上户先行选房挑选后剩余的建筑面积50平方米 以上的房屋;
1人户申请人选房范围: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32套房屋。
申请人根据抽取的“选房顺序号”按照从小到大(1号为最小号)的顺序依次挑选房源(每一位实物保障申请人挑选房源限时5分钟),申请人挑选结果交由现场工作人员当场宣布公示,并登记签字。
(二)选房结束后,相关申请人根据市房管中心的通知,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办理交房手续,签约和交房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5日